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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贺向军 实习记者 丰凤鸣 报道

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是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的监管重点,2020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半年多时间以来,金融领域反腐持续发力。据不完全统计,在金融领域,2020年1月至7月至少有46人被查,还有20余人进入司法程序。另一方面,监管对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核更加严格。以银行为例,今年1月至7月,共有48名银行机构高管任职资格被否。数据显示,防范、惩治金融腐败,各级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

金融反腐打"虎"力度不减

截至8月5日,短短不到三周的时间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4名主要领导被查;7月30日,去年7月落马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受贿案一审开庭。近期,金融领域反腐风暴持续凶猛,引发关注。

据南都金融合规研究课题组统计数据显示,据中央及地方纪委官网披露的相关通报,2020年1到7月,金融领域有46人被审查调查。此外,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或提起公诉的达15人,有7起案件已审理或已审判。

从分布层级来看,落马人员中不仅有比较常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高管人员,还有来自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单位的干部。例如,7月19日,原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安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同一天,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竟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据了解,省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的是地方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在该局长落马的前一年,山西金融监管局已有政策法规处处长和金融稳定处处长两名干部被查。

再看被查的机构高管,我国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银行自然也成为金融腐败案件的高发地。目前来看,今年上半年被审查调查的人员中,既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大行、政策性银行的高管,也有城商行、农商行、信用社的干部。其中一些大案要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备受关注。

例如,今年3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其成为今年首个被开除党籍的金融中管干部。5月13日,孙德顺被提起公诉。7月7日,曾震惊行业的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涉嫌受贿罪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对于公诉机关对其"受贿1.36亿余元"等指控,顾国明表示真诚认罪悔罪,接受法律制裁。此外,落马一年后,7月30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检方起诉指控其受贿8552万余元。胡怀邦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相比于大行,中小银行是金融风险管控的薄弱环节,也是容易滋生问题的领域之一。记者注意到,今年落马的银行高管中,来自中小银行的数量较多。

从地区来看,以安徽为例,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当地金融领域有8人被审查调查,其中大多来自农商行、农信社等,而且有的机构不止一位高管落马。例如今年4月2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陈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个月后的6月19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汪侠也同样落马。再比如,5月28日,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顾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一个礼拜后的6月5日,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李路璐被通报接受调查。

以单个金融机构来看,近期正在准备冲刺A股的广州农商行就出现了三名高管先后因涉嫌受贿罪被查的情况。今年4月,广州农商行的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继康,原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吴海峰因涉嫌受贿罪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期,广州农商行再有原高管涉嫌受贿罪落马,7月1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告,依法对该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风险官彭志军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

今年来在多地多个类型机构掀起的金融反腐风暴,引发关注。银保监会网站7月23日发布消息显示,在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银保监会再次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中纪委披露数据显示,上半年仅银保监会系统就受理检举控告600件,处置问题线索515件,立案52件,结案28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91人次。

高管任职审核"严"字当头

资料显示,7月21日被查的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出生于1958年9月,1996年进入国开行系统工作,并于2018年9月退休。也就是说,杨德高是在退休近2年后被查落马的。

行业人士表示,这类领导干部退休后被查处的案例并不少见,这说明退休并不是一张"平安符",越往后监管反腐会越来越严格,只要违纪违法,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记者发现,上文提到的国家开发银行原董事长胡怀邦案发时也已经退休。有统计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至少已有21名中管干部在退休后被查处。

相比"蛀虫"事发或卸任后通过党纪国法来严惩,选拔干部时的严格把关同样重要,金融领域更是如此。以银行为例,记者注意到,近期以来,监管机构对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核越发严厉,银保监会作出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决定屡见不鲜。

例如,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仅在8月7日,就有6名银行人员因未通过任职资格考试,知识、经验及能力不足等原因任职资格被否。从所属机构看,这6人分别来自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望都县农村信用联社和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据银监会规定,为判断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省级监管机构可以在其辖区内举行统一的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考试。不过,考试不合格却成为近来不少银行高管任职路上的主要"拦路虎"。不仅上文提到的农信系统如此,部分国有大行高管拟任人也未能幸免。

例如,6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宜昌监管分局公告称,因张小芳未通过我分局组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及补考,决定不予核准张小芳邮政储蓄银行宜昌市城东大道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6月28日,同样因为未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及补考,不具备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胜任能力,刘宝华建设银行廊坊分行大城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未获得监管核准。

有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到7月,银行机构有48名高管任职资格被监管否决。其中,有21人未通过高管任职考试或专业知识及能力测试,占比达到了43.75%。对此,有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从相对数字来看,上述现象在整个银行业管理中仍属于少数情况,"不过也从侧面暴露出部分人员专业知识的缺乏。"

据银行人士介绍,根据银保监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在高管准入方面,监管重点考察的是拟任人员的守法和履职纪录、职业道德、操守、品行等。对于不同类型高管,还有学历和从事相关经济工作的年限要求。今年以来金融严监管的态势依然持续,监管层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更加严格。"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都要行。"

记者注意到,监管还强调了银行高管应具备履职所需的"独立性"。相关规定明确,如果存以下任一情况的人员不能成为银行机构的董事和高管:本人或其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的债务;本人或其配偶不能按期偿还从其拟任职金融机构处获得的贷款;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是拟任职金融机构的自然人股东或在拟任职金融机构的股东单位任职,且该股东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的股权净值;金融机构现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2月28日,陕西银保监局就曾因侯晓军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七)"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的任职资格条件,未核准通过其长安银行铜川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周学东近日撰文写道,包商银行风险根源于公司治理全面失灵。表面上看,包商银行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各项规章制度一应俱全。但实际上,包商银行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监管失效,管理层凌驾于制度之上。

谈及对金融风险化解的建议,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分析人士直言,近来监管持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一些典型案例也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未来,金融反腐可以继续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应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强化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特别是基础薄弱的中小银行机构,将风险化解与加强公司治理机制深度融合,重点关注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周学东也在其文章中建议,在金融企业公司治理中,首先关键的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选好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这两个"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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