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8月11日电(通讯员金玮菁)超市资深店员有着掌管保险箱和现金流的重要责任,可有人却看中了这样的权利,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保险箱内的钱占为己有。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提起公诉。

2020年4月一天,超市区域经理赵经理接到总公司的电话,称根据财务报表显示,3月31日某门店保险柜中有7万多元现金,而根据公司规定,保险箱内百元现钞金额达到1万元,必须由当班店员存入银行,该门店现金管理上存在问题。赵经理立即联系该门店车店长,车店长回复经查看现金报表,当日该店保险箱内现金只有1.5万元。赵经理随即赶到该门店核查情况。

店内有车店长和资深店员成某在场,赵经理询问为何有5万多元的差额,成某支支吾吾答不上来。赵经理查账发现,有5万多元的差额都是以成某的名义制作财务报表的,而查看4月的资金状况,4月也有5万多元的差额,也是成某制作的报表。在报表面前,成某承认是她做了假账。赵经理立即报警。

该门店由1名店长、2名资深店员和2名普通店员组成,一般是店员或资深店员和店员两两搭档,进行早班中班的翻班。每个班次,由店员在前台收银,快下班时,由资深店员或店长进行清点后将现金存入保险箱,并制作现金表格。如果是早班,要和中班店长进行现金清点交接。如果是中班,就需要制作现金表格以便第二天早班的店长来交接。清点保险箱的百元现钞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要求店长或资深店员去银行将钱款存入公司账户,并制作存款表格。

成某属于资深店员,在店内有权操作保险箱和现金流,成某就利用这个职务便利,在每次中班清空保险箱内现金去存款时,将部分钱款存入自己的账户。经对比账户发现,成某于2020年3月至4月期间,私吞了保险箱中现金11.24万元。为了不被发现,成某拿走现金后,重新制作报表,而接班的人只会看上个班次的现金状况,所以没有看出问题。总公司对门店的财务存入情况是每月统计一次,本来到4月初就会在核查中被发现,但因为门店较多,核查流程长,因此晚了半个月才发现。

关于为何要私吞公司的钱,成某说是赌博输钱起了贪念,拿了公司的钱想翻本,结果这些钱还是输掉了。

该院经审查认为,成某身为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职务侵占罪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