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8月11日讯8月9日,在临沂市沂州路与金源路交会处路东路沿石上一辆五菱微型面包车因充电宝暴晒后起火,幸亏交警消防及时施救。

下午14时许,接到热心群众报警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清河路中队辅警李宁、孙钦昌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只见车辆浓烟弥漫,车内中控台上放置着两个充电宝,一个正冒着滚滚浓烟,一个已经起火燃烧了起来。

交警和消防员在紧急破窗,取出燃烧的充电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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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和消防员在紧急破窗,取出燃烧的充电器宝。

事态紧急,一旦火势扩大起来,后果不堪设想!交警紧急查询联系车主,并及时疏散劝离周边群众。由于担心车辆发生燃烧,波及周围车辆,又迅速联系周围车辆车主驶离现场,避免造成损失。在争取该车主同意后,交警与消防队员一同破窗,及时将火苗扑灭,将烧焦的充电宝清理出去,消除了安全隐患。

由于处置及时,车辆没有造成大的损失。闻讯赶来的车主对交警和消防队员的及时救助连连道谢。

交警在此提醒,切莫将移动电源长期暴露在阳光下。特别是夏天,在烈日的照射下,车内温度较高,极易发生自燃或爆炸。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曲红 杜宇飞

来源:琅琊新闻网 原创 编辑: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