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之声全媒体联播网(记者 彭高峰)2020年8月4日注定将会是法制中国历史上载入史册的日子。当天下午4点,蒙冤入狱26年、三次被判决死缓的张玉环被江西高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释放。公开资料显示,这是国内被关最久的冤狱犯。律师表示,将帮助张玉环申请约700万国家赔偿。对于普通人来说,700万当然会是一笔巨款,就算不坐牢可能一辈子也赚不到。但和与世隔绝9778天的漫长人生相比,如果有选择,相信不会有人主动交换。何况还是蒙冤入狱、抛妻弃子后让那充满希望的人生青年和壮年一去不返,还有让含辛茹苦养育自己的年迈母亲、至亲的妻儿,由此沉沦在乡村社会异样的目光之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蒙冤入狱26年、三次被判决死缓的张玉环被江西高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释放回到家中

26年前,老实的木匠被狼狗撕咬,屈打成招

1996年10月,张玉环作为嫌疑人被警方带走,随后屈打成招,成为村中两个孩子被害的重刑犯。

26年后,身体劳损,视力也严重退化的张玉环,终于有机会向镜头回顾从天而降的那场噩梦:

“他们放出狼狗咬我,咬在大腿上,裤子也被咬破了,满腿都是血……将我双手反铐在背后,用扫把撬手臂,同时对我拳打脚踢。我的肋骨被打断一根……”

起初,张玉环被关在进贤县看守所。老实的木匠,反复申诉自己没有杀人。后来,他被侦查人员从看守所提出,先后关在进贤县长山宴乡派出所和云桥派出所。由此开始一场六天五夜的蒙冤噩梦。

同年11月3日,侦查人员牵来两条狼狗(应当是警犬),威胁张玉环说,如果不招,就让狗把他吃了。随后民警手一挥,一条狼狗冲上来,狂撕乱咬,张玉环裤子被撕烂,大腿鲜血直流。

连番恐吓和施虐后,张玉环认命了。他按照办案人员意思编造了口供。

26年后面对媒体,他报出了当年刑讯逼供的8个名字

沉冤昭雪26年后,张玉环面对媒体一一报出了8个当年刑讯逼供他的名字,他们分别是付某文、吴某才、周某、袁某华、周某华、支某华、付某选、胡某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8月9日,江西省进贤县,张玉环在临时住处。摄影/万小军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媒体找出了其中几个人的踪迹。

1996年2月的《警察天地》刊载作者为胡星文的文章《为了这片热土——进贤县公安局采访札记》,记载副局长吴某才德高望重,经常与年青干警一道,没日没夜战斗在同刑事活动斗争的前沿。为侦破95夏季系列抢劫案件,他们35个昼夜没睡一个囫囵觉。

《信息日报》则报道2005年进贤县李渡派出所原所长付某文涉嫌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支某华2017年被免去进贤县李渡派出所所长。

刑讯者还有几个,但能记下名字的,他都记住了。

江西省高院宣判张玉环无罪后,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一个细节能反映出当时所遭屈辱带给张玉环的巨大伤害。

“这道歉我不要了,我只希望也给我一个机会,把那些衣冠禽兽也放到狼狗群里尝尝被咬的滋味。”

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张玉环家属在老宅前合影,左1为其前妻,中间为81岁的张母

以张玉环的自述和造成的后果来看,华闻之声全媒体联播网认为,当年刑讯逼供张玉环的8人“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达到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失去青春、自由的人身损失由谁来赔?

按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以上,国家赔偿法负责赔偿张玉环因刑讯逼供造成“身体伤害”部分,那其他因此失去青春、自由的人身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8月9日,江西省进贤县,张玉环在临时住处。摄影/万小军张玉环手捧无罪释放判决书在26年前的老屋前孤独的留影

没收刑讯者非法收入,让他们承担赔偿

当行凶者论功行赏之时,受害者妻离子散,却还要用微弱的力量,流着血和泪,自行寻找洗刷清白的机会。

但真正该愧疚的是谁呢?全体国民支付的赔偿金,能够减轻他们心中的罪责吗?

2020年8月10日,针对两孩童死亡案是否重启调查及是否对当年办案人员启动追责等问题,进贤县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相关事宜目前由进贤县委政法委统一协调部署,有新进展会再告知。

对此,进贤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汪义华在接受澎湃新闻电话采访时表示, “这个(追责)不是我管的范畴”,政法委这边主要是负责张玉环后续的安置工作,“一个是我们要叫志愿者帮助做心理疏导,同时,让张玉环的儿孙也帮他慢慢地适应。”

对此,有评论人士认为,如果张玉环被刑讯逼供调查属实,那么他指认的那8人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对张玉环“失去自由的人身损失”应当由他们负责赔偿。并且,由此之后的他们继续作为公职人员的收入都可以被认为是非法的,可以没收作为赔偿。

“张玉环人身损失必须赔偿,但不是由全体国民承担,而应该是造成这一后果的人负责。”评论人士告诉华闻之声全媒体联播网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8月9日,江西省进贤县,张玉环在临时住处。摄影/万小军张玉环手捧无罪释放判决书在26年前的老屋前孤独的留影

让刑讯者品尝后果,许法制中国一个明亮的未来

法制中国精神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华闻之声认为,现在国家不仅出台了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还在《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中明确,“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所有这些努力,都是在呵护司法公正的国家形象。

让刑讯逼供张玉环的当事人负责赔偿,而不是由全体国民为他们的违法行为买单,这也将为未来的类似事件不再重演敲响警钟。也只有以让刑讯逼供者品尝更重的后果,才能让那些以违法手段获得办案“功劳”的行为以儆效尤。

关于张玉环当年究竟是否被刑讯逼供的讨论很多,暂时还没有看到职能部门对此展开调查的回应。希望江西有关部门能正视问题,以深入调查回应社会关切,以严厉追责补偿“正义的迟到”,并以彻底的司法公正避免悲剧重演,许法制中国一个明亮的未来。

原创稿件,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胡宇春

同步分发“华闻之声”公众号、“华闻之声全媒体联播网”聚合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