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8月11日上午,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崔继华涉嫌受贿一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崔继华在担任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推荐任职、项目投资、股权转让、贷款融资等方面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9万余元,其中220万元系未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被告人崔继华到案后,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退出全部赃款,构成坦白;在审判阶段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被告人崔继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各项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崔继华表示认罪悔罪。省供销社系统、市卫健委系统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新闻链接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吴贻伙

来源丨芜湖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丨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