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政府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更好地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贸市场提升整治,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工作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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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工作标准和规范》包括市场开办方环境卫生全提升责任指引、经营管理规范、重点经营设施改造提升示范等9个方面和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两个附则。市场开办方要建立市场主体责任人制度、"十个"卫生保洁制度、"五要五不要"行为规范、确保市场达到"十个必须、四个禁止、四个不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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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副处长 张德武:“十个必须,就是活禽摊位必须达到两室一厅要求、熟食摊位必须达到三防密闭要求、销售人员穿衣戴帽、必须做到市场出入口有洗手设施、有农残检测公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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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市场内出现旱厕,禁止违规使用塑料购物袋,禁止为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渔获物交易提供交易服务,所有活禽、水产摊位禁止在宰杀区外宰杀活禽鱼类。不得出现乱停放、占道经营、污水横流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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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副处长 张德武:“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设指引,我们主要从室内市场提升改造建设标准,包括市场选址、建筑要求、配套设施、卫生管理、经营管理等15个方面做要求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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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和规范还提供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重点经营设施改造提升的示范图例,包括活禽宰杀"三隔离"隔离标准,鱼类、酱菜、熟食卤味操作台改造示范,小作坊、小餐饮店、小熟食店规范化管理示范,市场通道、垃圾分类、消防安全、市场内公厕、市场"四项制度",公平秤、洗手设施、快检实验室规范管理示范图例等4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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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贸市场将按照这些标准和规范进行提升并考核评估,着力改变当前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现状。

记者:马江艳 秦琨杰

编辑:董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