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公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基知识:如何区分宏观调控的三大手段,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十四大确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以弥补市场调节的弊端。宏观调控有三大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行政手段,考试如何区分是重点。

一、知识介绍

1.经济手段——最主要的手段,包括:

(1)经济计划

比如我国关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五年发展规划、十年计划等。

(2)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产业政策。

一般是间接调节,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经济手段→触动市场参与者利益→调节引导市场参与者的经济活动)

2.法律手段

国家制定和运用法律法规,包括经济立法、经济司法、法律监督。

(1)经济立法,制定法律:

比如国家制定《个人所得税法》。

(2)经济司法:运用法律:

比如打击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3)法律监督:

比如根据《食品安全责任法》对食品行业进行安全大检。

3.行政手段

是指国家通过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命令、指示、指标、规定、禁止、整顿、查封、扣押、检查、监督、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一般都是直接调节,且带有强制性。

比如房地产调控政策,限售、限购;下令关闭污染严重的小煤窑等;国家旅游局规定:十一黄金周期间各旅游景点不得擅自涨价。

二、例题展示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下列行为属于宏观调控经济手段的是()

A.国家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

B.物价部门核准公共交通的价格

C.国家修订个人所得税法

D.工商部门给新办企业发放营业执照

【答案】A。解析:B选项核准公共交通的价格并不是为了调节市场供求关系,所以属于行政手段;C选项是法律手段中的经济立法;D选项是行政手段,故本题答案选A。

三、考查形式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宏观调控的手段以理解性考查为主,结合案例考查所体现的手段,主要考查区分。所以各位考生在针对此知识的掌握以理解为主,根据材料选择符合要求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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