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岛刘女士交房时发现少了一个卧室。

于是,提问开发商:当时购买时三室两厅,交房时怎么变成两室两厅,丢了一间房?

开发商理直气壮答道:房子盖的太着急了,图纸弄错了。

全场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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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据了解刘女士于2017年10月在开发商处购买的房子,因为是预售的房源,所以在售楼人员提供的户型图并讲解之后,较为满意就购买了房源,当时看的是一个小高层的三室两厅户型

到临近交房时,刘女士发现开发商并未通知交房,只好自己亲自去小区实地查看,这一看不得了,发现原来购买的三室两厅变为了“两室两厅”,书房只有95厘米宽度,根本不能叫一个房间。一查房屋备案情况,居然也是二室两厅。这下彻底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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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销售顾问和开发商询问相关情况,这不问还好,一问更心慌,得到回复为:房子盖的太着急,把图纸弄错了,当时户型共有三十户,其中有五户都错了。

哑然失笑,这错误比例得有多高,难道都是大街上随手抓来的人盖的?

那总得给个补救措施吧?更奇葩的在这里,当刘女士要求更换为三室的房源时,开发商的回复差点没让人晕倒当场:要更换只能换洋房,还得按现在的市场价格补差价。

能够如此理直气壮,也不是一般的开发商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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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奸商虽可恶,但细品之下,仍旧有许多地方,耐人寻味:

真的少了一个房间么?

目前刘女士反馈,作为第三个卧室的书房目前只有95厘米宽度,不过,宣传册户型图细看之下,图中书房位置原本就是很窄,再出去是一个阳台,并非房间的一部分,所以交房时房间95厘米应该没问题的,争议点应为房间外面是否有阳台,而不是95厘米的房间本身。

开发商涉虚假宣传?

政府备案为两室,那么据此猜测,宣传册中窄书房也不是一个房间,实际施工图应为阳台,而宣传册中阳台位置,实际施工图中应为设备平台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三室变两室。若是如此,开发商应在购房前介绍到位,不能只顾宣传正面,隐瞒缺陷,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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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盖太着急?图纸弄错了?

开发商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自己打脸罢了。盖的太着急,房屋施工错了,不按政府备案的图纸施工能通过政府部门验收?或者是说,政府部门验收也不严格,一起错了?

再者,作为一个开发商,就这专业能力?

购房合同中的面积是多少?和交房时是否有差距?

这才是重点中的重点,如果购房面积和现有交房时的面积一致,从一定角度来说,购房者的损失应该只涉及原来购房户型图中的阳台位置现在是否有施工,开发商承诺的书房虽未兑现,但如果户型图中阳台位置现场有施工,后期可以自行改造,将损失降到最低。这涉及到购房面积的计算方式,一般不封闭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购房合同面积中书房位置只计算一半面积,可确定实际此处应为阳台,阳台外为设备平台等不计算面积的。

到底真相如何?还需等待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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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我国房产已过高速发展期,前期红利时期,开发商鱼龙混杂,尤其是2016年前后开发商拿了一批地王,既是商业行为,都会追逐利润,在宏观调控限价情况下,在后面几年交房时出现偷工减料、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的情况,将风险和成本转嫁购房者的情况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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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在购房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不至于到交房时傻眼?

首先,位置是一个房产最主要的考虑因素;

其次,根据自己的购房需求,选择一个相对应的开发商,如刚需、改善、高端房对应的开发商是不相同的;

再次,参观楼盘沙盘、样板房时,一定要看好开发商的交付标准,不要被样板房的装饰或户型迷惑;

最后,选择户型、楼层时要考虑到前后间距是否遮挡阳光、南北通透,学区真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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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购房者购房应理性,多比较、抓重点。而开发商作为房屋建设单位,更应有基本的专业知识储备和道德准则,宣传应符合实际,营造和谐商业模式和环境,促进房产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