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8月1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方便住房资金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住房资金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方式。

已在“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注册的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及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注册的房改售房单位,当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可由信息变化主体登录系统或平台,通过【单位信息变更】功能自助办理单位信息变更业务。其中,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须通过点击【质监校验】按钮,自动完成单位名称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