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老人,关爱老人,是儿女们的职责。但儿女们长大离家了,总有对老人照顾不周的地方,生理智力的减退,也使得老年人对复杂的社会缺乏相应的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有了可趁之机。与此同时,社交圈的逐步缩小,使得老年人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由此产生的老年人犯罪问题不可忽视。受害or犯罪?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大家关注,下面案例中的事件,可能就不会轻易地在这些“隐秘的角落”上演了……

缺乏防范意识——受害

被害人胡某某年逾古稀,爱人不幸过世,儿子长年在外工作,老人身体也不好,便留下居家保姆季某某照料其生活,这位保姆便是本案的被告人。

事件的起因是老人想查询一下银行卡余额,但因腿脚不便,只能拜托季某某帮忙,季某某却起了贪念,趁老人坐在轮椅上等待之时,窃走了卡内500元。尝到甜头后,季某某频频伸出贼手,短短一个月内,就从银行卡中取款达5万余元。

之后老人的亲属查询银行卡时,意外发现资金流水异常,遂立即报案。虽然被告人季某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其对老人的伤害已造成,老人觉得自己的信任被辜负,辛苦积攒的养老钱被季某某挥霍一空,情绪一度变得异常低落。为解决老人看病就医的燃眉之急,黄浦区检察院 “老年人犯罪检察官办案组”的检察官们积极联系控申部门,通过司法救助,尽量减少其经济损失,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之下,老人收到救助款,心结渐渐解开,人也重新振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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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被告人在现场指认所盗窃电瓶车的最后停放处 黄浦区检察院供图

缺乏法治观念——犯罪

本案的被告人柯某某也系古稀老人,因涉嫌盗窃电动自行车被起诉。

那天,老人骑着自行车去医院看病,看完病后取车时,发现自己的自行车旁边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那是一辆看起来很新的车,颜色淡淡的,前面有一个塑料篮子,篮子里面还有一件雨衣和一副手套,且该车车钥匙还插在坐垫锁锁孔上。当时他没多想,骑着自己的自行车离开了,但在骑行途中,他越想越觉得可惜,思想斗争了一会儿,还是折返“捡走”了那辆电动自行车。

但这样“捡走”的电动自行车,就可以据为己有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关注到老年人对罪与非罪的界限较为模糊这一情况,积极向涉案老年人进行普法教育,对法条及相关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阐述,帮助老人认识问题,并最终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表示会吸取此次教训,对法律抱有敬畏之心。

黄浦区检察院 “老年人犯罪检察官办案组”的检察官们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实践中不断夯实老年人司法权益保障,为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不懈努力。

新民晚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