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之六十六:中国礼仪之争与百年禁教2

既是由传教士自行判断,就不会有统一的意见,天主教方面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三足鼎立,一是葡萄牙耶稣会大部分维持利玛窦的方式,一是反对利玛窦的主张,再是罗马教廷方面的摇摆不定。1693年,巴黎外方传教会主教颜当在福建教区发布牧函,要求教徒不准按中国礼俗行事。1700年,在华耶稣会士将天主教内的中国礼仪之争呈报康熙皇帝,申明他们坚持利玛窦路线的理由,很受康熙帝赏识,称其" 所写甚好,有合大道,敬天及事君亲敬师长者,系天下通义,这就是无可议处。" 1704年,教皇克列芒十一世批准圣职部第四个决定,禁止天主教徒奉行中国礼仪,并命令大小教堂取下康熙帝亲题的" 敬天" 匾额。教廷派意大利人多罗主教带此文件到中国来。多罗于1705年底到北京。康熙帝接见了他,申明了清廷的立场。指出中国奉行孔学之道。西方传教士到中国来,常受中国保护。若有人反对敬孔祭祖,传教士便不能留在中国,并解释说中国的传统信仰与天主教并不冲突。对此,多罗不敢直接回答,也未提衔命东来,宣谕克列芒十一世的第四决定之事,而让颜当出面答话,康熙帝斥颜当为" 愚不识字,擅敢妄论中国之道" 。此时,康熙帝也并未取盲目排斥天主教的态度。1706年,他通令在华传教士必须向内务府领取准予传教的印票,条件是必须严守利玛窦的规矩,否则驱逐。1707年,多罗在南京公布了教廷方面第四决定。康熙帝大怒,下令将基遣送澳门。
在华的巴黎外方传教会士,大部分多明我会士和少数方济各会士服从教廷的禁约,拒绝领取传教印票而离华。耶稣会士和一部分方济各会士、奥斯汀会士则愿守中国法度,继续在中国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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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年,克烈芒十一世拒绝耶稣会代表提出的采取调合政策的请求,重申1704年的禁约,并要教士宣誓服从,否则逐出教会。在此严令下,在华传教士除少数服务宫中,大部分丧失合法居留权而离开中国。

1720年,教皇派嘉乐为特使来华,企图说服康熙帝同意接受教皇的禁令,又要允许传教士继续在华传教。康熙帝严辞拒绝,并声明:" 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 嘉乐感到情况不妙,对教皇克列芒十一世的通谕加了8 条解释,准许中国天主教徒有条件地遵行中国礼俗。康熙帝对此并不满意。欧洲方面,教皇也认为嘉乐的8 条不合教义,宣布废除,并禁止在华传教士再提中国礼仪问题。根据康熙帝的禁教精神,雍正元年(1723年),礼部奏请在全国禁天主教获准。自此开始了百年禁教。天主教在中国失去了合法的传教地位,除少数传教士留宫中供职,允许进行宗教活动外,其余皆令回国。不少传教士违令秘密潜入内地传教,引起以后的诸多纠纷。天主教的和平传教时期至此结束。

(2)百年禁教
自1723年发布禁教令开始,一直到鸦片战争,清朝政府一直坚持禁教政策,定西方传教士的传教活动为非法,故而由天主教开始的在华传教势头锐减。18世纪初,中国有天主教徒30万人,到鸦片战争时,大约只有20万人左右。其间,1807年,新教的传教士马礼逊(英国人)受伦敦教会派遣,于9 月7 日抵达澳门。这时,清政府严禁外国人进入中国内地,不许中国人入教,且不许教外国人学汉语。马礼逊秘密潜入广州,师从两位天主教徒学习中文。马礼逊的这两位中文教师怕被捕受刑,随身携带毒药以备自杀。马礼逊后谋了个东印度公司职员的身份,以掩护自己。1814年9 月,马礼逊为一位叫蔡高的中国人施洗。蔡高是中国的第一位新教教徒,他的哥哥、弟弟也先后入教。

1816 年,一位叫梁发的广东刻印工人受洗入教,并成为中国的第一位牧师。梁发对基督教怀有高度热情,先后为他的妻子、父亲、儿子施洗,还在广州劝化几位工人入了基督教,以他为首,在广州就出现了一个小的华人教会。
接着来华的其他新教会宗有:荷兰传教会所派信义宗的郭实猎,1831 年到天津;美国公理会所派裨治文、雅裨里,1830 年到广州;美国美浸会的粦为仁、叔末士、罗孝全;美国圣公会的文惠廉,1840 年到澳门,后到福建;美国长老会派出马赖德牧师夫妇于1842 年到香港。这些新教传教士大多只活动于东南沿海一带,没能深入内地。由于此时正值清廷行禁教政策,传教工作也难于打开局面。至1840 年,在华的新教传教士仅2012 人,30 年中所收教徒不满百人。他们在文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开办一些学校,办期刊,印刷书报,想借此打开传教局面。
东正教传入中国的方式与天主教、新教不同,不是派传教士传教。中国的第一批东正教徒是一批归顺入中国籍的俄国战俘。

1665 年,一批俄国武装人员侵占了黑龙江南岸的雅克萨。1685 年,清军收复雅克萨,俘虏俄军士兵45 人,并押送到北京。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此批俄俘获释,但他们不愿回国,便在北京定居下来,这便是中国的第一批东正教教徒。这些人归顺清朝后,被视为旗人,被编入镶黄旗,驻北京东直门内胡家园胡同,清政底还特准他们将这里的一座关帝庙改为祈祷所,北京人称此为" 罗刹庙" ,称这些东正教徒为" 喇嘛" 。1715 年,俄国向北京派出第一届" 俄国俄罗斯东正教驻北京传道团" ,以后每十年换一届。1727 年中俄恰克图界约签订后,俄罗斯取得了定期向中国派遣传教士的权利。由于当时俄国东正教没有独立的宗教活动,而直接隶属于沙皇,俄罗斯东正教驻北京的传教团实际上充当了沙俄政府派驻清朝的官方代表,起外交使团的作用,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878 年才改变。所以,东正教在中国人中的影响并不大。据1860 年的统计,北京的东正教徒不过200 人,加上哈尔滨、天津、张家口、汉口等地区内,也只有300 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