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要拘留我,我马上给抚养费……”,在安乡法院执行法官准备上手铐将被执行刘某予以司法拘留时,刘某赶紧让家人拿钱给付抚养费。

这是一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刘某应当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不仅分文未给,还刻意隐藏自己的行踪。

8月10日,执行局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到刘某家中找到了他。法官对刘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其前妻现带着女儿生活确实不易,于情于理于法也应该按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但刘某完全无动于衷。执行法官见其拒不履行,再次郑重告知,如再不履行支付女儿抚养费的义务将会被拘留十五日。法警随即拿出手铐,刘某见法官要动真格的了,赶紧松口,要家人进屋拿现金,将5800元现金交给执行法官要其帮忙转交,承诺余款在今年12月31日前给付到位,并表示以后会交给执行按时支付女儿抚养费。

来源:安乡法院网

责任编辑:安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