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山东的“合村并居”引起了大家的高度关注,各界人士发声,呼吁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倡“合村并居”应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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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为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在通知中,两部门针对当前存在的计划指标需求不平衡、指标使用要求不够明确等问题,进行了回应。通知主要涵盖五方面的内容:一是,计划指标单列;二是,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三是,加强规划管控。四是,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五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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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五部分中,两部门明确提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可以说,这是对大规模“合村并居”的有力回应。对“合村并居”由“自愿变为强制”的做法踩了刹车,捍卫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了越拆越穷情况的发生。让农民朋友对自己未来居住生活方式,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和决定权。

在一定程度上,“合村并居”是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政府在对农村进行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不应出现越拆越穷的情况。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