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元区、梅列区分别发布《关于2020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三元区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中共三元区委组织部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三元区2020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通知》(元人社〔2019〕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0年三元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5个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1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msy.gov.cn/)和三元区人事考试网【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http://www.smrsms.com)→“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三元】向社会统一公布,各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0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02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1日至2002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以2020年7月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元区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3.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4.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5.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的,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的学历类型应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6.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上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7.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9.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参加我省或我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在三元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11.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03
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8:00至8月17日18:00。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报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及报名。报考者可登陆三元区人事考试网【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http://www.smrsms.com)→“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三元】或登录【“e三明”手机APP→“事业单位招考”】查询《2020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2.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后,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11日8:00起至8月18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陆三元区人事考试网或“e三明”手机APP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9日18:00前通过报名系统“申诉通道”申请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定。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8-8308880。
3.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应于8月11日8:00至8月19日20: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特别提醒:报名系统于2020年8月17日18:00关闭,缴费系统于2020年8月19日20:00关闭。报考者务必于8月17日18:00前完成报名并于8月19日20: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报名或网上缴费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报名。对于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者,应于2020年8月31日8:00后登录三元区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及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bmp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
3.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个人简历的时间需连续不能间断);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工作经历、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此类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或笔试后的一周时间内携带相关有效材料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社保大楼五楼)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04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人才引进、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及以上,则需正常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医学类岗位的报考者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9月7日至9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向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三元区绿都大厦七楼708室)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0年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三元区人事考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笔试卷面加分待遇。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元区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 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5天在三元区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将通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除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审的严肃性。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05
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0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考试当天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06
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对象属于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医院为市级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三元区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新招聘人员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用人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申请办理调动,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
07
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五)三元区人事考试网和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是我局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8-8308880。
(六)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08
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聘用后不报到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0598-8300136。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0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
梅列区
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2020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梅人社〔2020〕85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20年梅列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30个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4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l.gov.cn/)和梅列区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ml)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0年三明市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02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1日至2002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8.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企业职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以2020年7月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3.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4.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5.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的,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的学历类型应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6.取得“双学位”、“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下同)证书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所学专业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的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上可查询认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7.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9.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参加我省或我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在梅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11.截至2020年8月11日,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8届、2019届、2020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03
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8:00至8月17日18:00。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及报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20年三明市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应于2020年8月11日8:00至2020年8月17日18:00,登录梅列区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ml)或【“e三明”手机APP→“事业单位招考”】进行查询及网上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初审。报考者完成报名后,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11日8:00起至8月18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陆梅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9日18:00前通过梅列人事考试网“申诉通道”申请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定,资格初审方式:0598-8223589。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8月11日8:00至8月19日20: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特别提醒:报名系统于2020年8月17日18:00关闭,缴费系统于2020年8月19日20:00关闭。报考者务必于8月17日18:00前完成报名并于8月19日20: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报名或网上缴费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报名。对于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者,应于2020年8月31日8:00后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及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bmp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
3.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个人简历的时间需连续不能间断);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工作经历、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此类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或笔试后的一周时间内携带相关有效材料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社保大楼五楼)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04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但报考医学类岗位的报考者考《医学基础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9月7日至9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向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和梅列区人事考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梅列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和梅列区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5天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和梅列区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及时登录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除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审的严肃性。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部分岗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05
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和梅列区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新招聘人员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用人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申请办理调动。
06
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0年三明市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考试当天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07
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的期限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五)梅列区人民政府网和梅列区人事考试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0598-8223589。
(六)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08
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确认参加面试但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梅列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8288751。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三明市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0年三明市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
8月10日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发布
三明市2020年度 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三明市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三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部分市级机关内设科室副职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计划面向县级以下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9名。遴选机关、遴选职位、遴选人数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三明市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2.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报名范围如下:
1.三明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三明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或事业单位中因机构改革等仍保留参公身份并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以下工作人员: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上述遴选范围,均不含中央、省、市垂直管理系统在三明市及各县(市、区)的直属或派驻机构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品行端正, 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 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选调生应符合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要求。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 1979年8月以后出生),其中一级科员年龄不超过 35周岁(即 1984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报考内设科室副职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相同或以上层次职务职级。若高职低报,并通过遴选的,按遴选职位对应职务职级予以任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高于其任现职前的职务职级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身份及与年限有关的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均以 2020年8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或单位机构层次等有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所在机关(含参公单位)约定(含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必须按其要求或约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务年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达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录用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乡镇机关公务员:2014年2月18日之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在录用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报考者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年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3.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调动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党委(党组)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干部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平时表现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推荐。报名主要方式是通过电子邮箱或到现场报名。各遴选机关具体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遴选职位表》。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并取消本次遴选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 8月 16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判断清楚自身条件与所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快递)至遴选机关承办科室,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遴选机关公布的邮箱(纸质材料随后快递寄出),逾期不予受理。寄件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三明市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将推荐表上粘贴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命名为“县(市、区)+姓名+身份证号”,通过电子邮箱发给遴选机关。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或摘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经县(市、区)委组织部确认后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奖惩和历年年度考核情况需填写详尽并准确无误);
(6)奖惩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7)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电子版报名材料应为 pdf格式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县(市、区)+姓名+遴选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核
1.各遴选机关根据本公告和《遴选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成册,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复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由各遴选机关通知其参加笔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市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的准考证。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在报名时间内未及时交齐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准确不规范等,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2.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为 1人的取消该遴选职位,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为 2人及以上的按3:1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人数。因取消遴选计划造成报考该职位报名人员不能参加笔试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个别职位含专业考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遴选机关通知为准。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卷面成绩满分为 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周日)上午 9:00-11:30
(3)笔试地点:设在三明市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比例折算后,与奖惩事项加减分相加减,形成笔试成绩(如有进行专业考试,笔试卷面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算后之和,与奖惩事项加减分相加减形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线在三明市人社局网站公告。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机关在笔试合格线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该职位遴选计划人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核。面试前,各遴选机关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表彰奖励等材料原件,并再次复核《三明市 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所填写有关内容。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从该遴选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三明市区,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在三明市人社局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重点测试面试人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 100分,合格线一般为 60分。
(5)入围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向遴选机关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材料。遴选机关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后,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按规定比例折算后的面试成绩之和。
(2)如果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时,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遴选职位取消。
(3)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确定:若 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有专业考试的则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列,其他的则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笔试卷面成绩相同,则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遴选机关根据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 2︰1。遴选职位计划人数较多时,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考察人选的比例,但一般不低于 1.5︰1。若入围人数比例低于 1.5︰1,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2.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考察人选统一体检。体检机构从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等参照 2019年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3.因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遴选机关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遴选机关不进行递补的,应书面说明具体理由并报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
(五)公示试用
1.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进行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考量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公示, 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若遴选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认 为无合适人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2.公示期满,对没有信访举报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 的,经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试用三个月。
(六)调动任用
试用期满,经各遴选机关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需在遴选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机关单位。
4.咨询监督
1.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限制、资格审核、面试等方面问题,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各遴选机关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8223027。
5.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 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2.三明市人社局网站是市委组织部和各遴选机关与报名人员的重要联系渠道,请报名人员注意及时关注了解最新信息。
3.本次遴选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gwy.rst.fujian.gov.cn)查阅。
4.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0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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