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葡股份# #60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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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5日,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葡股份,代码:600365)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讼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自查后发现累计违规为实际控制人尹兵提供担保3.65亿元,截至目前尚有余额2.98亿元,占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的45%,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法院查封了公司价值1亿元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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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通葡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公司自查,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通葡股份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宋一欣律师认为,通葡股份案的索赔条件为:2018年3月19日至2020年8月4日间买入通葡股份股票,并在2020年8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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