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乐平市公办幼儿园
保教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2020年第3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现将乐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2020年8月25日下午15:00在乐平市教体局6楼会议室召开。
二、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在对乐平市部分公办幼儿园进行了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参考周边县市的标准,综合考虑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和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我市实际,拟调整我市各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江西省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由每生每月300元,调整为每生每月400元;景德镇市市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由每生每月200元,调整为每生每月300元;乡镇中心幼儿园保教费由每生每月120元,调整为每生每月220元;乡镇以下普通幼儿园保教费由每生每月100元,调整为每生每月180元。
三、成本监审情况
市发改委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乐平市幼儿园、乐平城区中心幼儿园中店分园、众埠镇中心幼儿园及众埠镇石坪小学附属幼儿园所上报的资料审核并实地察看,测算出乐平市幼儿园的运行成本为565元/生/月,乐平城区中心幼儿园中店分园的运行成本为282.1元/生/月,众埠镇中心幼儿园的运行成本为214元/生/月,众埠镇石坪小学附属幼儿园的运行成本为167.7元/生/月。
四、主持人
洪途(市发改委价格调控股股长)
五、听证人
林阳平(市发改委商价股股长)
高梁艳(市发改委工作人员)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及联系方式
1、家长代表
石雪飞(15879482040) 徐慧珺(13507981022)
刘昌明(18079811764) 郑小珍(13979812937)
程海秀(13367987062) 张贵华(13879895949)
彭 琳(13767937923) 程 茜(13979816144)
2、园方代表
徐晓斌(13879846878) 徐丽青(13879863383)
吴吉慧(13979878233)
3、人大、政协、学者及政府相关部门代表
人大代表:吴丽华(13479809470)
政协代表:黎定焱(13879842151)
教体局代表:刘志明(13879833347)
财政局代表:戴才华(18979859887)
市场监管局代表:吴能青(13979853397)
消费者协会代表:余卫(13879828050)
学者代表:杨水娥(13879845743)
学者代表:张晓妹(13979817964)
4、旁听人员
金丽媛 陈 玲 万雅琴
七、其他事项
1、邀请融媒体中心一名记者负责听证会宣传报道。
2、消费者对本次我市各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市发改委和听证会参加人反馈。
市发改委反馈电话:0798-6819314
特此公告
乐平市发改委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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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领导:朱东海
责任编辑:徐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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