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住在青云店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事儿君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了关于青云店镇再生水厂(一期)PPP项目的征地消息,具体什么情况快来看看吧。
征地公告京(兴)政地征〔2020〕6-1号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实施的青云店镇再生水厂(一期)PPP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0〕18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0年8月10日起,到2020年8月21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青云店镇再生水厂(一期)PPP项目
土地用途:排水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青云店镇石洲营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青云店镇石洲营村农村集体土地1.5424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项目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1209.49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8万元/亩,共计人民币185.04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44.29万元/亩,共计人民币1024.45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案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8名,其中,劳动力4名,超转人员3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0〕18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0年8月10日
征地公告京(兴)政地征〔2020〕6-2号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实施的青云店镇再生水厂(一期)PPP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0〕18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0年8月10日起,到2020年8月21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青云店镇再生水厂(一期)PPP项目
土地用途:排水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青云店镇东店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青云店镇东店村农村集体土地2.087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项目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共计人民币1601.71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8万元/亩,共计人民币250.56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43.14万元/亩,共计人民币1351.15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案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10名,其中,劳动力5名,超转人员4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0〕18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0年8月10日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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