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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镇小槌!8月9日,由镇江市两级法院与镇江市广播电视台二套联合制作的《法庭内外》第23期节目播出。《以案说法》板块中,报道了这样一起案件:夫妻之间发生矛盾,应加强沟通、妥善处理,不得使用家庭暴力来解决问题。面对家庭暴力,我们要坚决说不!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家庭暴力案件。今天,镇小锤就和大家说说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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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句容一女子因生活琐事与丈夫发生矛盾,男方出手施暴,女方多次劝说无效后,只好选择诉讼。可就是在此期间,女子却频遭家暴,甚至被刀具威胁!6月29日,该女子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2020年5月份,该女子将其丈夫诉至句容法院,要求离婚,婚生女儿由其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案件受理后,开庭时间安排在7月份。

可在此期间,男方仍然不思悔改,在收到诉讼材料后,竟然把家中房屋全部砸坏,还随身携带刀具,多次恐吓妻子,并扬言要杀妻子父母及其亲戚,由此严重影响该女子及亲属的正常生活。

无奈,该女子只好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来保障其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查查明,申请人彭某诉被申请人李某离婚纠纷,法院已于2020年5月19日受理。现被申请人仍经常与申请人发生纠纷,申请人彭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据此,句容市人民法院在收到女方人身保护令申请后,72小时内,经审查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小槌提醒

正在遭遇家暴或将要遭遇家暴的受害方,遭遇家庭暴力时,应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镇小锤说法】女子频遭家暴 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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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小锤说法】女子频遭家暴 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

编 辑:仲 新

校 对:常文金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句容法院、镇江市广播电视台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