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一个动作,10万元的乐器就毁了。

8月8日下午,G78汕昆高速鹿寨往阳朔方向荔浦市境内,一辆拉载古筝和钢琴的货车在高速路上忽然着火。事故造成约10万元损失,所幸驾驶员和随乘人员并无大碍。

当日下午4时38分,荔浦市公安局交通大队高速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随后用车载灭火器将火扑灭,但车上运载的钢琴和古筝已被烧得只剩框架。所幸货车并未在火灾中受损,还能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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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民警得知,有人在货车行驶途中抽烟,并在未将烟头熄灭的情况下,随手将烟头抛出车窗外,不料因为车速较快,烟头被吹回掉入后车箱,引燃了车上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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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谭某发现着火后,急忙把车停到应急车道上,为防止车子也被烧着,他们连忙将着火的货物往应急车道上搬。因为车上没有携带灭火器,他们只能用隔离栏外水坑的水灭火,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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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警介绍,香烟中心部位温度高达800至900℃,在卷纸的燃烧边缘温度也达200至300℃,远高于木材、纸张等常见物品的燃点。根据消防部门的试验,烟头引起棉絮、木棉着火需3到7分钟,引起腈纶着火只需1分钟。

当车辆高速行驶时,车外的气压高于车内,车窗打开的瞬间,车外的气流会快速冲进车内,扔出的烟头极有可能会随气流迂回车内,造成严重的后果。最后,交警对货车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了教育警示。

想抽烟可以等车停到高速服务区,而且随意往车外扔烟头,即便是掐灭的烟头也是不道德的行为,更别说扔未熄灭的烟头。这10万元的损失希望能给车上的人一个教训。

▍内容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阔落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