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荷兰市政当局引入了所谓的“自住义务”。根据荷兰金融日报(Het Financieele Dagblad)的报道,很多市政府规定,买方有义务自己住在房子里,不再允许将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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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措施旨在防止投资者购买新房,并将其出租给租客和难以置业者,认为这种方式推高了已经短缺的房屋资源的价格。

荷兰业主组织Vereiging Eigen Huis认为,自住义务是一个好主意。该协会的汉斯·安德烈·德拉波特(Hans Andréde la Porte)表示:“如果不作硬性规定,放开市场,那么这些住宅很快就会落入根本无意居住在那里的人的手中,成为生财工具。这让目前正在谈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因为东西的短缺要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而那些房屋最终只会落在有能力负担的人手中。”

目前,从阿姆斯特丹、乌特勒支和兹沃勒等大中城市,到伯尔尼兹(Bernheze)、尼乌库普(Nieuwkoop)和贝热耶克(Bergeijk)等较小的市镇,已有18个城市引入了新建筑的自主义务要求。在其他市镇,议员们正在努力采取措施,或者市议会已经通过了自主义务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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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二手房屋如何?

不同城市对自住义务的解释不同。例如,在努嫩(Nuenen)和哈勒姆(Haarlem),该措施仅适用于价格分别在200000欧元和383358欧元以下的房屋。而在兹沃勒,自住义务五年后失效,允许出租。

市政管理者只能将这项措施要求新建房屋的购买者,而二手房是否也适用,首先看看国家立法。荷兰内政部长Ollongren正在调查法律的依据,认为必须要修改现有房屋的国家立法。

私人投资者行业协会并不认为金融日报中提到的措施可以解决住房短缺问题, 物业投资者组织Vastgoed Belang的总经理范德诺尔特(Laurens van der Noort)说:“这只具有很明显的象征意义。”

荷兰业主组织VEH的安德烈·德拉波特也不这么认为就是解决房屋资源短缺的方案,但是他说:“这是使分配更好、更公平的解决方案。对于现在在一个城市工作,也想居住在城市,但感到新住宅建筑市场高不可攀的人士来说,不失为是一种解决办法。”

荷兰目前住房短缺33.1万户,占住房存量的4.2%。政府的目标是到2035年,将短缺减少到2%。

在过去的一年中,荷兰新建了71500套住宅,预计今年这个数字将下降到55000,到2021年继续下降到50000。(资料来源:N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