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它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2019年10月20号,大连。
一名年仅13岁的小男孩,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将10岁的小女孩儿杀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这名行凶的小男孩最终只是被收容教养。
2020年8月10号,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小男孩的父母公开赔礼道歉、并向被害者的家属赔偿人民币1286024元。
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最终以收容教养和一百多万的民事赔偿而划上了句号。
一百多万,对于一个平凡的家庭来说,或许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甚至可能是一辈子都还不起的天文数字。但是对于一个仅有10岁的生命来说,一百多万又何其廉价。
曾经有专家学者呼吁,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如果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0岁而不是14岁,那么这个小男孩就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支持的声音有之,反对的声音亦有之。
刑罚的目的是什么?刑事责任年龄的依据在哪里?对于法学家来说,这些都是应当去深入思考的问题。
但是,再重的惩罚、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受害者家属内心的伤痛。他们的余生,将要在阴影中度过。
然而迄今为止,我们没有看到小男孩家属的公开道歉、没有看到他们表明自己的态度。我想这才是最让人心寒的吧。
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够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能够告诉他们:世间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被尊重。
惟愿悲剧不再重演。
惟愿每一个祖国的花朵,都可以迎着风雨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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