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爱好者们

注意啦!

从今年9月1日0时起

成都市将进入史上最长的禁渔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小编了解到,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已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自2020年9月1日0时起,禁捕期暂定为10年

对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即一般的钓鱼爱好者,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的垂钓行为。

所以

从9月1日起

在龙泉驿区一些自然河流钓鱼

不要再贪多,带很多条鱼杆了哦

此次禁捕有何依据?

根据《通告》,此次的禁捕通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 9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 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 12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

禁捕区域有哪些?

覆盖全市天然水域。自2020年9月1日起的10年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龙泉驿区范围内,湖泊主要为龙泉湖,除此以外,还包括西江河、十陵河、洛带溪、李河堰、百工溪、大河溪、太平河、蔡家河、芦溪河、陡沟河、清水沟等11条自然河流。

专项(特许)捕捞怎么办?

禁捕期间,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如何监督管理?

《通告》规定,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止使用拖网、围网、地笼网、罾网、滚钩等禁用渔具,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违反禁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休闲垂钓还允许吗?

对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钧(单钩),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的垂钓行为,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市民们倘若发现违法行为,均可拨打成都市农业农村局028-61883500成都市公安局110、 028-86409600(环侦支队值班室),成都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