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度采暖期暖气报停
及新入网有关事宜的通知
广大集中供热采暖热用户:
2020—2021年度采暖期临近,为方便热用户办理报停、新入网(恢复用热)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停事项
1.报停范围
县城区集中供热具备分户计量控制的热用户(公共租赁住房除外),在2020—2021年度采暖期不用暖且未办理报停的热用户,都要办理报停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停手续的热用户,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和《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视为正常用暖,按正常用暖收取采暖费,已办理过报停的热用户,需要继续报停,重新办理报停手续。
2.报停时间
本采暖期报停时间截止2020年9月20日前。
3.报停费用收取标准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报停热用户应交纳本采暖期采暖费总额的30%。
4.报停流程
热用户提交停暖书面申请,携带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需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供热公司营业室1号窗口办理停暖业务。
二、新入网事项
1.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0日之前。
2.收费依据标准
严格按照彭发改发〔2016〕313号文件规定执行,增容费收取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
3.申报材料:
集中供热入网申请;小区采暖系统平面图;工程竣工备案表;入网项目供热工程验收合格书;入网建筑面积确权书;使用用途;竣工图纸和分户明细表。
4.入网流程
提交申请—审核资料—现场查验供热设施—手续审批、热用户缴费、签订入网协议—施工入网—开栓供暖
请广大热用户,抓紧时间,在供暖开始前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以免为您按时用热造成不良影响,望互相转告周知。
彭阳县供热公司
2020年8月6日
来源:彭阳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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