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农民权益、带领广大农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的基础保障。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改革文件,对改革作出了安排部署。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有:清产核资。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建立健全成员登记备案机制;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以家庭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书,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召开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到县级农业部门申请领取组织登记证书,取得法人主体资格,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具体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与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紧密结合,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殷切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精神,并转告外出务工经商的亲朋邻里,主动关心、参与、支持改革,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村组的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我们坚信,有党中央亲切关怀,有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农民朋友的大力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定取得圆满成功!

祝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生活美满、阖家欢乐!

清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