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屋内聚众赌博,两男子在离开的时候偶然发现有民警在附近巡逻,随即折返为参赌人员通风报信。日前,电白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泉、杨某鹏均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4月24日,被告人蔡某泉驾驶摩托车搭载被告人杨某鹏去到电白区杨某的虾塘屋,见到蔡某伟(在逃)等人在虾塘屋内赌博。当蔡某泉、杨某鹏离开时见到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联合电城派出所民警在附近巡逻,于是蔡某泉让杨某鹏回到虾塘屋对蔡某伟等人说外面有人,蔡某伟等人即逃离虾塘屋。随后,蔡某伟用手机微信叫蔡某泉回虾塘屋查看民警扣押走什么物品。当蔡某泉、杨某鹏回到虾塘屋附近时,蔡某泉用手机微信告知蔡某伟说民警在现场,当两人进入虾塘屋时被民警查获。
电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泉、杨某鹏明知蔡某伟等人在虾塘屋赌博,是赌博犯罪的嫌疑人,继而通风报信帮助蔡某伟等人逃避,侵犯司法机关对罪犯的刑事追诉,其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应予刑罚。被告人蔡某泉、杨某鹏是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茂名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