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0日讯(记者 张扬 通讯员 张洪武)今天下午,江苏省级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在徐州沛县交地发证,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权同价、同等入市。该地块面积18.88亩,位于沛县鹿湾社区东李庄,出让40年,徐州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总价944万元竞得,用于机动车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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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要征收为国有土地后,该地块才可以出让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价值难以显化。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破除了这一制度障碍,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激活了农村土地要素,也成为增加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惠民之策。

在交地发证仪式现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袁晓军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的稳步推进,对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壮大发展集体经济和维护农民权益,对于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水平以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都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要把入市改革与农房改善、脱贫攻坚、城乡布局优化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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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集体土地入市所获收益,县与镇提取收益调节金,其余全部归农村集体所有。”沛县县委书记吴昊介绍,作为全省省级集体入市试点地区,沛县先试先行,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积蓄发展动能的重要抓手,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级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成功挂牌,为入市改革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具有沛县特色、徐州特色、江苏特色的鲜活经验,翻开了全省省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新篇章,加快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个市场的接轨,促进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提高了资源要素市场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