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0日了解到,为落实"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工作,近日,湖北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长江禁捕工作,确保"禁捕"行动有条不紊、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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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拆除含"鱼"、"野"的广告牌

据悉,鄂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传达并落实省、市禁捕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长江禁捕的重要意义。同时,该局成立长江禁捕工作专班,党组成员根据包片安排,下沉到各片区开展督导工作,对照要求,对辖区涉及加工、销售、经营长江流域鱼类的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等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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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进行排查

为强化宣传,积极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在该市各农贸市场、大型餐饮、商超等重点区域采取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群发短信等方式宣传关于禁止江鱼交易、食用的内容,督促各类经营者严格遵守,不参与收购、运输、出售江鱼活动,共悬挂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32张、播放宣传标语40条、群发短信4万余条。同时,该局到水产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进行入户宣传,禁止经营者购买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重点宣讲"十年禁渔"政策的重要意义,增强各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群体保护长江生态的意识,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取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与配合。

记者了解到,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水产品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重点查看生产企业进货渠道和宣传包装情况。同时,该局加强了市场销售的监管,以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进销货来源、菜单、产品包装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严把食材原料进货关,不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该局对广告也加强了监管力度,对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对门牌含有"江鱼"" 野生"等字样广告语一律责令其撤除。

截至目前,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1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 229个次,水产品经营户97家,餐饮经营户2483家,电商平台37个,对该市相关企业店堂外或菜单标有 "江鱼"、"野生"等相关内容的招牌字样,已进行撤除,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含"江鱼"字样12户经营户,已督促其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记者熊源、胡毅、通讯员何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