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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记者从长春市总工会了解到,长春市总工会目前正在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名额共67人,具体岗位为乡镇(街道)工会、市行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各区职工服务中心工会社会工作者。

招聘详情如下:

长春市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和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在全省小型零散非公企业建立联合工会公开聘用工会主席及开展党工共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吉会总字〔2007〕12号)和《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意见》(吉会办字[2019]5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会社会工作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乡镇(街道)工会、市行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各区职工服务中心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

二、招聘名额

(一)工会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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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会社会工作者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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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职责

在乡镇街工会、市行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各区职工服务中心做服务职工工作,特别要做好工会组建、党工共建、困难职工帮扶、普惠服务、法律咨询、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和职代会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工会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

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户籍(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吉人社办字〔2017〕80号)要求,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男1965年8月31日-1970年8月31日,女1975年8月31日-1980年8月31日)

2.国有集体下岗失业人员(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身份证明)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保家庭证明)

4.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零就业家庭证明)

享受再就业政策满两年以上和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不予报名。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党群工作的,具有社工师资格的,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优先考虑。

(二)工会社会工作者

长春市户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党群工作的,具有社工师资格的,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优先考虑。

五、管理及待遇

由市总工会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一)工会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

市总工会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计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工会社会工作者

与所在区总工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岗位补贴

所有人员享受岗位补贴(薪酬)每月3200元,并享受五险一金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公告时间

2020年8月10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8:30-11:00时,13:00-15:30时。

报名地点:长春市就业服务局(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天富路1567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

(三)报名时需持证件

工会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认证打印件)、就业创业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四)资格审查及考试

由市就业服务局和市总工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培训及聘用

按照岗位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或劳动合同。

联系人:市总组织部赵晓祎

联系电话89634041

来源:长春新闻

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赵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