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西林县人民检察院两名检察官飞越桂晋2000多公里的距离来到山西省五台县耿镇镇南沟村,对一起刑事案件拟被救助人的家庭情况实地调查核实。

事情从一场故意伤害案说起……

2019年2月1日,张某伟从五台县出发,来到西林县八达镇旺子村李某同(系李某妹胞兄)家中找李某妹,对二人感情问题进行谈判,但李某妹不愿意与张某伟交流,张某伟便恼羞成怒,拿起客厅中靠在墙边的一把十字镐,将李某妹击打致死。

2019年10月,经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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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了解到被害人李某妹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因家中失去主要劳动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遂提出救助意见,在告知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后,被害人李某妹3个未成年子女及其监护人向西林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收到申请后,该院遂打破救助地域限制,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西林县两位检察官来五台县办案期间,得到检察院领导和干警的大力支持与协助,收集到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申请材料、村委困难证明材料,并对被害人子女做了详细调查笔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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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两名检察官对拟被救助人及其家属进行情况核实

经进一步核实,张某伟与李某妹的3个子女确实系五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法是残酷的,也是温暖的。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的过程中,不仅要公平公正、铁面无私,更应彰显情怀、传递温度。

司法救助工作,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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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残酷的,也是温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