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协同创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式,新型研发机构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本文首先阐述了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作用,并从国际、国内两个维度分析了船舶行业当前的发展形势。其次,说明了国内新型研发机构的类型。再次,结合双创工作实践,分析了船舶行业科技协同创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行业内的对策。最后,从具体业务层面探析了基于协同创新的船舶行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以期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行业内科技协同创新工作的改进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协同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

1. 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作用及其发展形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当前,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增长动力从投资驱动、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科技创新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和促进改革发展最为关键的推动要素。

协同创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式,旨在突破原有范围共享优势创新资源和先进科技成果,结合企业自身特点重新组合与配置,通过技术交流、联合研发、技术引进、科技人才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等多种形式,提升自身科技水平和研发能力的创新活动[1-2]。

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协同创新活动,提升科技合作和协同创新水平,已成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进而保持领先地位的关键途径。从国际上看,协同创新已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模式,促进企业创新合作成为国际交流的着力点,这一趋势在船舶行业表现得尤为突出,世界主要造船企业纷纷加大产业内和产业间的协同创新力度,希望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获得产业发展新优势。例如,韩国现代重工与埃森哲咨询公司联合研发推出应用物联网技术的新一代智能船舶,日本航运界、造船界、船舶检验界合作与协作明显增强,组建了无人船联盟等面向未来的技术合作新体系。从国内看,我国社会发展正处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时期,科技协同创新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全球资源、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有效抓手。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协同创新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多项规划、政策,加大对科技协同创新工作的支持和引导。

2. 国内新型研发机构

2.1 新型研发机构起源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均提到了“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内新型研发机构起源于有着良好创新基础的深圳、广州等地区,其产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主要是为了解决市场对科技成果的需求不断增加、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协调与匹配不足、存量科技资源与市场无法自动进行对接等现实问题,最终,在科技体系内构建一种新形式的组织机构应运而生。随着投入主体、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等各方面的不断演化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新型研发机构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聚集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功能。目前,全国各种形态的新型研发机构正逐渐发展成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以及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3]。

2.2 新型研发机构的内涵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科学技术部对新型研发机构给出了权威定义: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4]。可以看出,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位首先是开放合作的载体和平台,能够有效整合资本、技术、人才及市场等创新资源,为传统科研院所、高校及项目团队等创新主体与资本市场牵线搭桥;其次,新型研发机构需要有产业链整合能力,不仅仅聚焦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及电路布局设计等技术成果,更要注重产业、资本与市场的互动,实现创新要素的全方位对接。

2.3 新型研发机构的类型

新型研发机构显著特征是主导发起者不同,据此有三种最常见的组建模式:

一是政府主导型,即政府主导,高校、科研院所与政府共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模式的新型研发机构,针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通过本区域科技创新资源与外部资源对接融合,构建吸纳资源集聚的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这是目前最主要的类型,我国船舶行业的广东中船军民融合研究院即属于此类型[5]。

二是企业自建型,即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成立产业链联合创新模式的新型研发机构,以自主创新为基础,以产业链产品创新为导向,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注重原始创新,返回以研发源头创新带动产业发展的杠杆作用,重点解决产业“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和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这种类型的研发机构数量居中。

三是产教联合型,即高等院校与企业共同成立校企联合创新模式的新型研发机构,既可以设在企业内部,也可以设立独立法人实体,服务于企业研发创新需求,这种类型数量最少。

另外,根据新型研发机构承载的主体功能不同,可将上述三种类型,特别是政府主导型划分为研发为主和以平台为主两种类别,与研发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聚集创新链上游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发、解决特定关键领域的技术瓶颈不同,平台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聚焦创新链中下游的科技转化、成果对接,涵盖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和核心技术产业化等功能,其特定是依托创新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创新,吸引专业机构进入平台,构建专业技术转移和产业创新体系,加快推动原始创新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提供各类科技型企业的孵化。

3. 船舶行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问题及其对策

3.1 船舶行业科技协同创新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长期以来,船舶行业科研院所在海洋强国建设过程中,为海洋装备的研发、制造、维修、保障作出了卓越贡献,也为科研成果军转民、民参军提供了重要载体。但是受体制机制等问题所限,存在诸如激励机制建设不到位、外部高端人才引进难等问题,各科研院所强大的基础研发、创新、集成能力不能充分发挥,也影响了成员单位整体活力。概括起来,在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存在以下典型问题:

一是相关激励机制建设滞后。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的激励考核、人才引进、容错等机制缺位,导致内部员工创新缺乏动力,离岗创业受到限制,科研人员的智慧价值首先在体制机制上缺少有效保障,人才引进与人才流动的“旋转门”机制存在障碍,使得协同创新缺少最基本的人才保障。

二是对国家有关政策跟踪不够。国家及省市出台了很多推动“双创”的各类政策措施,但是大部分科研院所对接的还是税收、用地等传统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对于围绕“双创”工作开展制定出台的新政策跟踪不够,关于融资、科研激励、人才引进等协同创新方面的优惠措施也没有作为关注重点。

三是各类信息化平台利用不足。各科研院所普遍尚未意识到信息化平台在协同创新中发挥信息共享的作用,对于国家及地方各类信息化平台了解较少,不能有效收集、整理和分析通过这些平台汇集的信息资源,也就难以引导科研院所通过与双创平台开展协同创新,有效开展需求对接、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工作。

四是科研与产业呈现“两张皮”现象。在以产业经济为主导的科研院所,产业的开展易造成科研空心化;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院所,科研人员兼顾产业,缺乏市场敏感性,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科研与产业的融合仍存在问题,导致科研与产业呈现“两张皮”。

3.2 具有行业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的建立

广东中船军民融合研究院是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在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与地方政府共同设立的平台类新型研发机构,也是军民两用双创平台。该双创平台的建立旨在利用地方政策及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以及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促进一体化、开放式的科技创新生态和产业发展,探索解决船舶行业科技协同创新存在的问题,并从以下四个方面打造以海洋智能技术与装备为特色的双创示范基地。

一是搭建科技产业孵化平台。统筹船舶行业内外部科技成果、科技平台、科研团队等创新资源,搭建起科技资源对接桥梁,形成资源配置优势互补、深度融合的放大效应,促进创新成果快速涌现、汇聚和应用,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业。

二是探索激励机制创新。充分利用国家有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政策,先行先试,探索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及协同创新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潜力。

三是完善科技投资模式。探索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的形式,聚焦船舶工业科技创新、产品孵化和产业培育等现实需求,广泛吸纳各方资金,建立“特色鲜明、形式灵活、风险可控”的科技投资新模式。

四是拓宽地方合作渠道。积极对接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及其优惠政策、优质资源,有效支撑军转民、民参军,推动形成行业内外合作新局面。

4. 船舶行业新型研发机构的业务发展模式探析

4.1 体制机制层面

一是高端人才引进。根据各单位对高层次管理人员、技术专家及团队的需求,由平台提供人才引进及管理服务,并由平台代替各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解决或缓解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工作中诸如激励机制建设不到位以及地域原因导致高端人才引进难等问题。

二是项目公司策划。根据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协助各相关单位在多种激励、并购、上市等重大体制机制创新的咨询和支撑,帮助目标单位科技成果产业化成立项目公司的过程中,平台可以提供公司方案策划,投资或推荐合作伙伴,共同做实公司。

4.2 地方政策支持层面

一方面是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广东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层级地方政府在人才、科技、产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重点以松山湖为核心,开展科技园建设,根据各单位入驻东莞的科技资源情况(项目、团队、科研设施),以具体项目形式,争取地方政府普适性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是重视联合申报课题。充分研究平台所在地方政府的各级科研配套资金政策,联合相关成员单位科研团队,利用已有科研设施设备,申报当地科研项目。

4.3 科技孵化服务层面

科技孵化服务是支撑船舶行业新型研发机构的业务发展的重要方面,可以聚焦4方面(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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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市场拓展类业务

市场拓展类业务主要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技术和产品熟化渠道,根据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规划,结合重点技术、产品产业化进程,联合开展市场化推广活动,发挥平台优势,对接产业链中优势技术企业、投资机构,利用市场化专业人才、资金、技术资源,快速将技术、产品商业化,利用市场渠道,拓展市场业务。二是为成熟产品做市场销售渠道的代理。三是通过引入外部技术,即深度对接各单位在科研及产业化过程中的需求,推荐或引入外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研发能力强的民营企业,助力各单位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提升。

4.5 建立产业联盟类业务

建立产业联盟类业务主要可以从三方面进行拓展。一是建立产业联盟,根据各单位具体项目产业化发展需求,聚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起成立产业联盟,共建国家、行业、团体标准。二是注重培训,针对成员单位的管理者与一线人员,开展不同层级的创新创业培训与决策咨询服务,培养一批新型科研管理人才、科技创新及产业化人才。三是重视会议,协助组织召开科技协同创新的高层次论坛、会议、成果鉴定等活动。

5. 结语

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充足的资源要素汇集,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五类业务模式经过几年的运行,一方面,成为内外创新要素的桥梁和纽带,在船舶行业与地方政府之间、成员单位与地方企业之间搭建起科技资源对接桥梁,形成资源配置优势互补、深度融合的放大效应,为优化船舶主业产业链,培育科技创新及实现产业化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成为打造科技创新创业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建立起与地方产业紧密结合的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为创新研发团队提供了高质量的全流程服务,缩短了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 马强,李檬檬.协同创新中的成果转化路径及特征分析[J].中国市场.2020(16):176,180.

[2] 刘彤,冯仕云,李宏伟.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与模式选择[J].国防科技工业.2020(2):33-36.

[3] 王涛,郝振辉,夏国军,等.基于创新院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研究[J].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2020(4):28-32.

[4] 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索引号306-03-2019-802.

[5] 郑奕,刘贻新,张光宇,等.新型研发机构动态管理的组成机制及提升策略研究:政府视角[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2020(2):30-38.

王晓亮,男,硕士,研究员,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研究方向为船舶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向的相关研究与应用。

郭晓文,男,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研究方向为船舶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应用和管理。

姜希会,男,硕士,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方向为船舶行业科技创新管理。

责任编辑:刘雅琦

封面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