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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听说过“过渡性养老金”,但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以及过渡性养老金是怎么来的?那有过渡性养老金的人是不是比没有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待遇高呢?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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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渡性养老金

在1995年国家出台了一个文件,文件中明确表示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承担,实行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方式,这样我们的养老金待遇就有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基础养老金,一个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但是对于没有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前,那些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怎么办呢?国家就规定可以发放过渡性养老金,来保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过渡,也就是说在这个决定实施之后,凡是缴费满15年的退休人员,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予以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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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办法

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保值和增值,大部分地区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都是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而过渡性养老金也是补偿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因为他们是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

我们以山东为例,山东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是: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其中,1.3%是过渡性系数,而全国统一规定的过渡性系数为1%-1.4%不等,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过渡性系数,比如北京、天津等地的是1%,上海的是1.2%,四川、河南的是1.3%,云南、浙江的是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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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个人缴费指数为1,视同缴费年限8年的情况下,过渡性养老金是多少呢?

过渡性养老金=5000*1*8*1.3%=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