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许玉恒受贿、滥用职权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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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许玉恒利用担任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在办理土地手续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送予的人民币现金共计260万元。被告人许玉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2407万余元的重大损失。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玉恒及其辩护律师参加庭审。被告人许玉恒自愿认罪认罚,对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当庭予以供认,对自身所犯罪行深刻忏悔,对犯罪原因及行为危害性深入反省,表示愧对组织的培养,当庭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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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认为,出庭公诉人“准备充分,质证有力,应对自如,展现了深厚的业务功底”。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拟于近期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