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邮报》报道,联邦法庭做出裁决后,澳洲税务局将不必给予约7.5万名打工度假者任何退税。去年10月,法庭曾认为背包客税是“基于国籍的歧视”,裁定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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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背包客Catherine Addy(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澳洲,打工度假者必须支付15%的所得税,而收入在1.82万澳元以下的澳洲居民则不必纳税。

去年10月的裁决曾引发了质疑,当时法庭裁定持有澳洲打工度假签证的英国女子Catherine Addy不必支付所得税。

Addy于2015-2017年在澳洲打工,回到英国后对自己在澳洲的税单提出异议。后来法庭裁定她的纳税违反了澳英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无歧视条款。

这一决定意味着约7.5万名打工度假者可能有权要求澳洲税务局退回税款,但近日联邦法庭合议庭裁定背包客税有效,并批准澳洲税务局上诉。

上诉获得支持主要是因为法官Davies、Derrington和Steward一致认为,Addy不应被视为澳洲的税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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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ddy(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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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州一名木瓜农场工人(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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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Coast的Ashbern草莓农场的一名工人(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毫无疑问Addy在澳洲待了近18个月的时间可能证明了她的税务居民身份,但她在Earlwood租房居住的性质和质量严重影响了这一结论,她的生活方式也是。”Derrington法官表示。

起初的裁决认为,Addy应被视为税务居民,因为她主要居住在悉尼西南部的合租屋中。

Davies法官在背包客税是否存在歧视性上与其他法官的观点不一致。他说打工度假者的税“是对在澳洲获得这种收入的英国公民的歧视”,并表示这违反澳英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联邦法庭(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澳洲与英国、智利、芬兰、德国、日本、挪威和土耳其有征税协定,其中规定工作的背包客可以被视为税务居民,不应向他们征收比澳洲公民更重的税。

澳洲背包客税要求所有打工度假签证持有人的收入都应缴纳15%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