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电动车是很多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方便快捷,节省时间,赢得了不少人的喜爱。
但由于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加之电动车安全保护措施较差,安全隐患较大。
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
《关于执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的通告》
自2020年9月1日起
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
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于此同时,7月底
扬州关于电动车管理条例的
处罚细则发布!
电动车违法行为将处以最低20元
最高1000元的处罚
近日小编走上街发现,
骑电动车戴头盔的市民还比较少,
大多数人都选择没有佩戴。
距离扬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实施还有20多天的时间
骑电动车的小伙伴们
注意啦!
史上最严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啦
8月7日起至11月底
全省组织开展
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
“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8月7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实施《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具体措施
为切实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质态
根本性好转
具体落实“五个全面”措施
措施之严厉,请仔细看——
全面宣传警示
围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持续开展普法、释法宣传。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媒体暗访,曝光非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行为及相关企业。
对多次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不守规矩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实行实名曝光,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向其所属单位发函通报,建议约谈当事人,切实增强规矩意识。
对违法次数多且拒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要集中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告知违法情况,督促接受处理,增强震慑效果。
全面完善设施
合理分配路权,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流量大的农村路段,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
排查整改路口安全隐患,重点对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信号灯相位冲突、停车泊位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等问题进行整改;农村公路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照明设施。
针对大型车辆内轮差、视觉盲区,设置右转导向线、漆画危险警示区。
采取喷涂路面警示提示标语、安装闯红灯声光报警装置等措施,加强实时提醒。
全面严管秩序
以骑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超员)、超速、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非标电动四轮车上路和非标电动三轮车闯禁行、载客为管控重点,实施集中攻坚,定期组织全省集中统一行动。
加强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建设,采取人脸识别、电子标签识别等手段关联车辆及骑行人身份信息,开展非现场执法。
探索在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突出的路段,安装使用测速设备或利用现有设备,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
全面溯源管理
对登记车辆逐项核查车辆技术参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建立涉及非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三、四轮车死亡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机制,死亡2人及以上的一律逐起开展深度调查,凡发现涉事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全面调查生产、销售、维修、登记等环节的情况。
对非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信息,通报同级市场监管、工信部门,联动加强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倒查各个环节责任。
全面推动共治
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成本。
联合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引导企业依法从事生产、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推动指导快递、外卖企业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创建评选内容。
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要以安全为重
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不可贪图一时的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
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应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来源:名城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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