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常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承担生态修复赔偿金8000元,以弥补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损失。

2019年,常某某以他人名义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树种、方量,任意采伐树木79株。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常某某同时承担刑事和民事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