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青海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青海各项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研究部署我省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工作,对全面推进我省地方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青海日报特约请省垣专家学者对全会精神进行深度解读和诠释,敬请关注。

新时代青海全面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指针

孙发平

地方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党和国家治理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青海省委十三届八次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结了历届省委推进地方治理的宝贵经验,分析了青海推进地方治理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构建具有青海特点的地方治理制度体系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主要举措。 《意见》是奋力推进青海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行动纲领。

一、《意见》是青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阐述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坚定制度自信深入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要一体推进坚持和巩固制度完善和发展制度、遵守和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紧密结合青海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矛盾,明确新目标,作出新部署。《意见》是青海省委科学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遵循,我们应立足青海实际,面向未来发展,生动地将其精神实质运用到新青海建设的实践探索中形成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青海落地生根。

二、《意见》是对青海解放7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治理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

青海解放70多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历届省委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始终把加快地方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奋斗目标,从推进青海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到实行改革开放,从“治穷致富”“两大历史任务”“三区建设”“四个转变”到“一优两高”,不断丰富地方治理实践,有力推进了青海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青海重点治理什么、怎么治理,进行了不懈探索,创新和打造了符合青海发展阶段性特征、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治理经验和治理典型,积累了许多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比如,率先在全国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为实现“两个统一行使”贡献了青海方案和青海智慧;积极探索社会有效治理的实现形式,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出“班玛经验”、藏传佛教寺院管理“三种模式”、“平安与振兴”工程,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西宁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等一系列实践和探索,进一步丰富了治青理政的新视角。《意见》在全面深入总结的基础上,经过高度凝练,提出了青海在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形成的“八个坚持”的基本经验,即: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治理之魂、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治理之本、坚持把依法治省作为治理之策、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治理之要、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治理之重、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治理之力、坚持把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治理之基、坚持把新青海精神作为治理之源。这些基本经验是我们继续前进的不竭动力,不仅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丰富发展,而且为加快推进青海地方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意见》体现了青海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挑战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格局加速演变,全球风险点不断增多,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格局、对我国发展与安全正在产生深刻影响,青海发展的外部因素更加复杂。同时,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青海正处于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推进新青海建设的关键阶段,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从全省来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涌现、矛盾问题易发多发、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风险压力明显增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民族宗教的复杂性、发展不足的现实性,增加了地方治理的难度与挑战。应对这些风险挑战,既需要一系列战略举措的支撑,更需要一整套制度体系的保障。青海省委按照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新判断新部署新要求,主动识变求变应变,以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从“两个大局”出发,准确把握青海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地位作用和历史责任,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全省各族人民的新期待,聚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谋划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使地方治理更好顺应时代潮流、服务全国大局。可以说,《意见》体现了以现代化的治理理念、方式、手段扎实推进新青海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中央要求和地方工作、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问题导向和实践求解的统一,体现了青海省委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

四、《意见》是新时代青海全面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行动纲领

地方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地方层面的具体体现,必须按照国家治理体系框架的要求,深刻把握地方治理特征,创新做好地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良好、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定的制度设计,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青海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明确提出了青海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突出落实国家治理关键性举措,突出创新地方治理关键性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治理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有力保证。二是描绘了青海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奋斗目标:即到建党一百年时,“一优两高”战略深入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与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地方治理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地方治理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青海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三是部署了构建具有青海特点的地方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从党的领导、生态保护优先、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城市治理、农牧区治理、社区治理、民族团结进步九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安排。四是提出了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建设的主要举措,从组织领导、法治保障、行政效能、队伍建设、科技支撑、制度执行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这些重大战略部署,必将有力推动青海地方治理与时俱进,更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可以说,青海省委从“两个大局”战略高度,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推动地方治理向现代化迈进,体现了省委勇于担当的责任使命,必将有力开创新时代青海地方治理的新局面,在推进地方治理的实践中为国家治理贡献出青海力量。(作者为青海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以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现代化夯实地方治理现代化的人才基础

青海省专家人才联合会

青海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地方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要求、方向与路径。人才治理是治理体系的重点领域,加快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才能为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石。

一、以科学的理念、开放的视野和包容的胸襟广聚四方英才。全会强调,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明确重点任务,推动城市、农村、牧区治理现代化。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无论是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还是牧区服务管理,都需要方方面面的人才。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信息社会化所带来的商品流、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文化流,如长江之水,挡也挡不住。人才的流动决定着技术、资本、管理的集聚水平,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也就意味着集聚和留住了能够突破现有发展模式、提供未来发展动力的潜在的资源,对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人才工作的顶层设计,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一优两高”,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谋划人才工作,把人才强省战略与科教兴青、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战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以特色产业、特色资源打造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以人才资源的高质量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要着眼推进青海的对外开放,首先推进人才的对外开放,在目标定位、制度环境、政策支持、强化服务等各方面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快提升配置人才资源的能力,学习和应用先进知识和技术,进而把整个对外开放提高到新的水平。要积极倡导五湖四海的大人才观,破除以地域、部门划线的狭隘人才观,急功近利、求全责备的人才评价观,论资排辈、先来后到的人才使用观,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在大力培养省内创新人才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地引进国内外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国内外专家人才以各种方式参与新青海建设。要提升城市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努力营造识才用才的工作环境、引才聚才的政策环境、留才厚才的生活环境、爱才敬才的文化环境,对他们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让来青在青的各类人才各得其所,让各路高贤大展其长。

二、以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的治理机制合力服务四方英才。新时代的人才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围绕人才治理目标,构建人才协同治理机制,发挥齐抓共管的最大效应。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具体化,发挥党在推动人才治理中的集聚力、协调力和感召力,准确把握好人才治理现代化的政治方向,强化对新时代人才的政治吸纳和政治引领,把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强化党管人才政治责任,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州县党委向上一级党委全委会述职,省市县三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述职,形成同心同向的治理合力。深化科研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加大人才项目的优化整合和统筹力度,与各类科研、基地计划相衔接,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事业和平台支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发挥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健全不同类型的人才计划设置静态评估指标与动态评估指标相结合的、科学合理的、简便实用的指标体系,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加强对人才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建立激励清单和问责清单,公开通报督查结果,对督查发现的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给予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政策落地;对典型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逐人逐事给予问责,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让出台的政策时时生威、处处有效。聚焦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问题,统筹用好各类人才资源和专业智库,充分发挥专业专长,提出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

三、以完备、有力和高效的法治体系保障四方英才。全会指出,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理,将地方治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逐步实现地方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是深化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人才工作探索发展新路径、开拓发展新空间、增添发展新动力的客观要求。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研究制定《青海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围绕人才工作各个环节,加大人才治理立法力度,研究制订促进人才开发、人才评价、人才流动、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人才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力推进下放权力、放大收益、放宽条件、放开空间,真正把权和利放到人才和市场主体手中,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妥善处置科研人员在创新创业中的争议和矛盾,探索建立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国资、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沟通机制,保障人才合法权益。加强人才和用人单位失信行为管理,在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使用等工作中建立诚信守诺、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探索建立基于道德操守和诚信情况的评价退出机制,维护人才工作正常秩序。

四、以鼓励创新、灵活开放的政策激励引导四方英才。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为基层源源不断提供新鲜血液。持续推进用人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人才效率最优化和人才价值最大化。持续优化基层人才结构,依托援青干部人才、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队、博士服务团以及校园引才、“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洽谈会等招才引智平台,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为扎实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筑牢人才基础。持续提高基层人才素质,依托专家人才联合会、“昆仑大讲堂”、国情省情研修、“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载体,加大各类人才培训教育力度,把各类优秀人才培养成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骨干力量。持续拓宽基层人才成长空间,加大各类科技、教育、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使基层人才在政治上受重视、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能力上受锻炼、发展上有优势,安心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持续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适应“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户籍、所有制、地域、身份等制约,既吸引更多省外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入青海,也吸引更多省内优秀人才流向基层一线,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让人才资源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第一资源。(本文执笔:肖玉兰、江龙飞)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

是构建青海特点地方治理制度体系的根本保证

梁代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发展规律,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突出位置,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全面体现到各方面制度安排中,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青海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描绘了青海省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图谱,从九个方面着力构建具有青海特点的地方治理制度体系,提出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与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地方治理各领域和各环节,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具体从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严格落实“两个维护”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上下功夫。

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是推进青海地方治理制度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意见》强调,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党员遵守党章,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全党、团结人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指导工作,夯实党的执政的思想基础。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推动全党恪守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永远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具体要求,一是要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二是坚持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检视问题的主要途径。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持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

做到“两个维护”是推进青海地方治理制度体系的政治要求。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两个维护”源于党的宝贵历史传承,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经验升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事业能实现巨大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就是因为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战略选择,是我们党的政治命脉。在具体实践中,要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规矩,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度,以机制保障形成“落实闭环”。要严格执行向党中央、向总书记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重大重点工作清单管理、审查纠错、工作督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机制。四是要健全保障“两个维护”的组织制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青海地方治理制度体系的根本。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幸福所在。《意见》指出,要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的作用。具体要求一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二是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相关制度。三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四是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着力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宝化。五是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积极推进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有效衔接。六是健全党外人士联系制度,着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五是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七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的根本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青海地方治理制度体系的可靠保障。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把党建好、管好、治好,人民才会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国家才能治理好。“打铁必须自身硬”。青海省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必须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制度机制。具体一是坚持依规治党,严格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二是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统筹推进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三是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健全责任清单、约谈提醒、述责述廉、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四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五是完善和落实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设权、定期轮岗制度。六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推进青海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具体化,是站在新起点上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重大举措,只有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才能构建起具有青海特点的地方治理制度体系。(作者为青海省委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