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邵长春)为维护我省空中电波秩序,进一步净化海南自由贸易港电磁环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省工信厅近日下发通知,将对全省没有依法登记或没有完善登记手续的无线电频率台(站)进行清理整顿。

此次清理整顿范围包括在我省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固定台(站)、陆地移动电台、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卫星地球站固定站、以及卫星移动业务终端地球站包括卫星移动通信系统车载终端、固定终端、便携式终端和手持机、微波站、雷达站、短波电台、广播电台。此次清理整顿不含公众移动通信基站。

通知要求,各有关用频设台单位要在9月底前对本单位的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已领取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台(站),设台单位认真核对各项技术参数,如有变更的,须向省工信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已领取频率使用许可证、未领取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台(站),设台单位须向省工信厅申请补办设台审批手续;未领取频率使用许可证的,须申请办理频率使用许可与设台手续;已领取电台执照且执照过期的无线电台(站),设台单位要申请办理续用手续;不再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要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省工信厅将从10月起对各有关设台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本通知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执法查处,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