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近年来,随着城乡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走进千家万户,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给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烟台交警将持续开展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朋友们,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

三轮车驾驶员请注意

一、驾驶三轮汽车、电动三轮车不得载人,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不得超过核定载人数。

二、无证驾驶三轮汽车、电动三轮车载人,或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超过核定载人数的,一律予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违法载人数超过三人的(含驾驶员),一律行政拘留十五日。

三、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电动车驾驶员请注意

一、必需挂电动自行车牌照,电动自行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为了您的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请佩带佩戴安全头盔。

四、2020年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请抓紧时间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到辖区电动车挂牌点现场交验车辆,免费办理。

安全出行十大防御措施

①远离路口大货车。②转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③横过道路先停车观察。④遵守交通信号通行。⑤遵守路口让行规定。⑥拒绝逆向行驶。⑦切勿从大型车辆前方绕行。⑧杜绝酒后驾驶。⑨拒绝违法载人。⑩杜绝边骑车边拨打、接听手机。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能重来。事故后果之重,无人能够承受,轻则伤残伤痛、财富散尽,重则失去生命,牢狱之灾!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衷心希望广大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朋友们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自身做起,驾驶三轮车不载人,带头不乘坐三轮车,发现身边有违法载人的情况,大胆举报,举报电话:6297900。勤劳致富,安全至上!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建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