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

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录取资格线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葛店开发区社发局,临空经济区事务局,各高中阶段学校,市直各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州教办〔2020〕13号)文件精神,经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鄂州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资格线公布如下:

一、鄂州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不含中外合作计划)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和中心城区。

1、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自行拟定分配生招生划线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本区公布。

2、中心城区分配生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规定,8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中心城区各初中,考试成绩低于中心城区平均线下30分的指标收回,连同20%的指标,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校名称

录取资格线

市一中

567

市三中

559

市五中

567

吴都中学

567

石山中学

563

花园学校

539

华森中学

542

二、鄂州高中中外合作计划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历史两科分数之和高的录取。

三、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中心城区

413

鄂城区、临空经济区

395

华容区、葛店开发区

320

梁子湖区

343

为最大限度利用教育资源,在第一轮投档结束后,计划余额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另行统筹调剂,被调剂学生的分数不得低于计划余额学校所在地的最低录取资格线。

四、全市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线。

1、民办高中录取资格线为320分;

2、“3+2”中高职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改革试点学校录取资格线为民办高中录取资格线线下50分以内;

3、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注册录取。

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由高分到低分录满以后,各校最后一名被录取学生的成绩就形成该校的实际录取分数线。

鄂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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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鄂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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