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7日下午,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郑焕彬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郑焕彬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四年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开始,被告人郑焕彬伙同同案人高子键、马再强、马泽锋、王文鹏、马伟涛等人成立以同案人高子键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和平小狗队”,动辄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分分合合,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焕彬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六人轻微伤,又结伙强拿硬要、占用他人财物,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素材来源:汕头法院、汕头+

图文整编:潮阳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