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责 进 行 时

“村上用集体资金要到财政所、信用社去办理,程序繁琐,我想着只要村干部不贪不占,集体的资金做集体的事就没什么问题,想不到犯了坐收坐支的错误……”年近70岁的村组干部太啟祥追悔莫及。

经查,2013年8月至去年9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天星乡笼陶村新寨村小组用出纳的名字开户,由出纳保管存折、村小组组长保管密码、会计记账的方式,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其中,2013年8月至2016年6月,陈天明任新寨村小组组长期间,坐收624283.34元,坐支175215.57元,剩余449067.77元,移交下任村小组组长太啟祥使用。2016年6月至去年9月,太啟祥任新寨村小组组长期间,坐收集体资金共计834144.72元,坐支村集体资金共计697406.32元。今年5月,天星乡党委给予陈天明、太啟祥党内警告处分,坐收坐支结余资金135639.79元存入新寨村小组集体账户。

执纪者说

违规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虽免去村财乡管和支取时的审批程序,但极易发生村组干部铺张浪费、乱开乱支、贪污挪用等损害群众集体利益的现象。公款姓“公”不姓“私”,村集体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纪律规矩置若罔闻、权力任性的村组干部应该坚决查处,形成有力震慑氛围,营造农村基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文山州纪委监委、清风云南

作者 / 罗映巧 曾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