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规范女兵征集办法、提高女兵征集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0年女兵征集任务,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问题(文末有重要附件):

一、征集对象及标准条件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女兵征集年龄,为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征集对象及标准条件以2020年征兵命令为准。

二、征集方式

今年女兵征集方式,继续采取省全程统一指导、各市县具体实施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市(州)主要负责组织报名、初检初审、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审定新兵,省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市(州)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情况,一次性下达女兵征集任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主要负责政治考核、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交接,各市(州)和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三、组织程序

(一)宣传报名。女兵一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征女青年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18时

(二)确定初选预征对象。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的(含春季高考考生、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第4、第5学年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其中,无高考成绩的保送生,以及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在初选线以上,但因高校录取方式等原因未能通过初选的,由省级征兵办公室审核后列入初选预征对象(审核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的次日,兵役机关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花名册》,严格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初选预征对象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见附件1),持此表参加应征;大学生还应打印并完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用于装入新兵档案。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三)组织初审初检(8月21日前完成)。初选预征对象按照应征地市级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毕业生用)、学生证(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用)、高考准考证(高中应届毕业生及高校新生用)、高考成绩证明(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居民户口簿(报名地是户籍地时用)、居民身份证等参加审检。

市级征兵办公室应当提前3-5天将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要求通知到初选预征对象。对照《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逐人逐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初选预征对象的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逐人核对高考原始分数及学历的真实性,凡发现虚报高考原始分数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在征兵网上确定为送检对象,及时发送体检通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征资格。

(四)组织体格检查(9月5日前完成)。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在本地区设立封闭式体检站,组织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统一使用网络版体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体检,原则上不作单科淘汰,须淘汰的经主检医师和专科医生会审后确定。体检后在网上及时录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须注明原因,待复查的应及时组织复查;要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抽查、复检。体格检查应于8月25日前完成,抽查复检于8月31日前完成。

(五)组织政治考核(9月5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工作在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下,由同级公安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政考完成后及时在网上录入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注明原因。

(六)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抽调本地区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面试考察、查验证书、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考评,按照《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规定的考评项目和组织程序实施,现场公布考评分数。《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要在初审初检时向应征青年公示。

(七)审批定兵(9月12日前完成)。省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市(州)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素质考评情况,一次性下达征集任务。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按照省征兵办公室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对体检、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预定新兵名单。预定新兵要及时向县级征兵办公室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八)公开公示和交接起运(9月22日至27日)。对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成绩)要同时在省、市、县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和所在学校醒目处分阶段张榜公示,各阶段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天。预定新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对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在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上审核盖章,同时办理学籍保留等手续。对举报或反映确有问题的,以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伍资格,由本市(州)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新兵交接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按运输计划统一输送,各市(州)、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联络和协调工作。

四、优先征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姐妹及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今年参加抗疫一线任务的工作人员(由市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及其子女纳入优先征集对象范围。优先征集对象未确定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的,经省级征兵办公室审核属实的(审核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列入初选预征对象。优先征集对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的,经省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优先批准入伍。

(下有重要内容)

附件:

1.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2.网上初选预征对象补审材料清单

3.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附件:3

四川省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

考评内容

综合素质考评包括体能测试、面试考察、加分项三大类。体能测试主要测试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依据教育部2014年修订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面试考察采取应征女青年自我介绍、考评组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应征女青年的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养、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考察;加分项包括品行、学历情况、文艺体育、语言、计算机五类,获得相应级别证书的予以加分。

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察满分为100分,加分项另外加分。参加综合素质考评的应征女青年必须经网上初选、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及上站体检。优先征集对象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评。

(一)体能测试(100分)。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分数由三个单项指标标准分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权重分别为30%、30%、40%。各指标成绩对照表附后。

(二)面试考察(100分)。通过自我介绍同现场提问结合的方式对应征女青年的政治思想、入伍动机、文化素养、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进行综合考察,上述五项考察内容分值均为20分,相加之和计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征女青年作2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考评组对其进行3-4次的现场提问后,考评组成员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青年最终面试成绩。

(三)加分项。1、品行类:①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或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经有关单位证明,省征兵办公室审查批准的,加5分;②中共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5分。上述两加分项可叠加加分。2、学历情况: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加15分,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加30分,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加40分。3、文体类:①参加省级以上或全国9大音乐学院组织的音乐、舞蹈考级,取得10级(含以上)证书的加5分,音乐类同舞蹈类可叠加加分,同一类别只计一次加分,最高可加10分;②参加中国书画等级考试(CCPT)取得5级(含以上)证书的加5分,书法类同绘画类可叠加加分,同一类别只计一次加分,最高可加10分;③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加5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或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加10分,最高加10分。上述三加分项可叠加加分。4、语言类:①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具备四级水平的加3分,具备六级水平的加5分,二者都有加5分,此外,CET设置的日、俄、德、法等语种考试加分标准参照上述英语标准;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3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4级证书的加5分,二者都有加5分;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取得证书的,加8分;④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普通话测评考试取得二级乙等(含以上)证书的加2分。①②③加分项中,不同语种可叠加加分,同一语种按取得等级最高的证书加分;④加分项可与①②③加分项叠加加分。5、计算机类:①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取得3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4级证书的加5分,二者都有加5分;②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加2分(财税知识综合应用、会计电算化中级加3分),取得高级综合应用证书的加4分(会计信息管理中级加5分),只计一次最高加分。上述两加分项不叠加加分。

凡未取得上述加分项所要求的证书,但本人专业技能(包括上述证书考试未涵盖的其他小语种)水平确实达到享受相应加分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市级征办鉴定批准后,报省征办备案,可准予加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Bye~

来源 | 四川征兵

编辑|张馨烨

审核|谭琴

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