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近日,

遵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破获一起公司会计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务案件,

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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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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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黄某某一步一步走向歧途,直至东窗事发

2020年4月,遵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公司报案:公司会计黄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给公司交电费、做假账等手段,多次侵占公司财物,涉案金额巨大。

接到报警后,该大队高度重视,即刻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工作,经过大量工作查实: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遵化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担任会计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制作虚假凭证、多做支出等方式多次侵占公司资金达1070000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畏罪逃匿。经侦大队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黄某某进行网上追逃,期间办案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做思想工作。

2020年8月4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黄某某交代,刚到公司上班时,自己也十分珍惜这份工作,表现得很老实、本分、勤快。但不久,眼看着身旁的朋友拿名牌包、穿高档衣服,便开始对自己每月几千元的工资心生不满,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务,用于购买汽车、高档衣服来不断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从而一步一步走向歧途。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切莫因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断送了个人的前程;广大企业、单位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内部防范,完善管理制度,以免造成财务损失。

来源:唐山正警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