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局

停止办学公告

安徽甫高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利用工业厂房举办民办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招生资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关于举办实施学历教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办学

为了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规范学历教育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机关已依法责令安徽甫高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即日起停止宣传、招生、收费等一切违法办学行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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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