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书写新时代人民法院合格答卷!”去年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等,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基层治理等提供司法保障。

《关于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发展等23条具体措施。结合以前出台的《促进企业家创新创业发展大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等3个行动计划,指导全区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好民商事案件中涉企业发展案件,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2019年,全区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1万件,结案标的额2557.3亿元。审结买卖合同、债权转让、股权纠纷等案件16552件,依法推动上陵实业、中银绒业等企业破产重整。在银川市参加国家首次营商环境评价中,银川市中级法院牵头负责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占到18个一级评价指标的六分之一,在全国41个参评城市中排名优良。

《关于在全区法院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的方案》,明确全区法院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在集中管辖法院分别单独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加强对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河、腾格里沙漠、毛乌素沙漠的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类案件的分析研判和司法审判。全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等环境资源类案件3389件。成立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审判行动,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8件,判处有期徒刑11人,督促被告人修复农田近百亩。

日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深入银川、石嘴山市28个人民法庭,围绕完善基层治理征求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未成年审判工作、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等15项具体措施,指导全区法院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宗教治理、校园治理、企业治理、社团治理。贺兰县法院促成宁夏首家县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贺兰县人民调解中心揭牌成立。灵武市法院对接8个乡镇(街道),集中挂牌成立法官工作站。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实现了街道、社区审务工作室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区法院通过参与基层治理,诉前调处各类纠纷万余件。(记者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