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对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做出了回应:积极研究冒名顶替上学行为入刑问题。这是抚民心民意之举,获得广泛认同。

十年寒窗苦读,只待金榜题名,岂料半路冲出个冒名妖精,高考成绩被窃,连身份也被冒用,其行为之恶三言两语难书。它不仅严重侵犯公民权益,甚或造成其终身无法挽回的损失,也对高考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构成威胁。千百万学子竞逐考场,每一分都是汗水换来的,但个别人靠偷天换日坐享其成,实可谓冒天下之大不韪。正因为此,每遇类似事件,公众舆论之激愤都久久难平。

近期个别地方曝出的类似事件,冒名顶替者虽被撤销学籍或开除教职、公职等,但人们普遍觉得处置偏轻。学籍及公职原本就是冒名顶替者窃取来的,现今不过取消而已,这算什么处分追责? 而有些人也只把冒名顶替视作道德问题,即使被曝光也只觉“丢脸”而已。但在陌生人社会,丢不丢脸实难衡量。

高考是国之大事, 民之大事。将冒名顶替上学行为入刑,民间呼声甚高。以往因法律没有明确条款,有些涉事者即使被揭穿,后果往往已酿成,难以定性获罪。因而,在国家立法层面设立专项罪名,既有现实针对性,也能从根本上堵塞法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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