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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超用木棒抽打执勤交警。 视频截图

自己骑车违章,不但不听交警劝阻,反而对执法交警动起手,先是辱骂随后操起木棒抽打交警,在交警采取强制措施时,居然把交警的手臂咬的满是鲜血,该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最终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3日8时30分许,辽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白塔大队巡逻中队交警杨明泉和同事在高中岗疏导早高峰车辆,一男子骑自行车从岗区南侧过来打算到岗区西口,这时南北直行方向信号灯为绿灯,杨明泉上前劝阻该男子到东北口二次过街。

此时,左转信号灯绿时,该男子不但不听杨明泉的耐心劝阻反而执意前行,非要在密集的车流中斜穿到马路对面。“我告诉这名男子不要斜穿马路,让他先直行到对面马路安全区等待,待路口变绿灯时再安全通过。”杨明泉说。

为了该男子的安全,杨明泉立即将他拦停,示意该男子退回停止线内。该男子突然从货架编织袋中抽出一根木棒,向杨明泉抽打过去,同时口中不时地辱骂杨明泉。

该男子将一根木棒打折后,仍不收手,继续从货架编织袋中抽出另外一根木棒向杨明泉抽打过去,同时推自行车至岗中。面对该男子的嚣张气焰,杨明泉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就在采取强制措施时,该男子上去一口咬住了杨明泉手臂,杨明泉的手臂被咬的满是鲜血。随后,赶来支援的民警将该男子控制后移送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叫张某超,系辽阳市宏伟区人。目前,嫌疑人张某超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到法律保护,对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表达利益诉求,自觉配合执法机关的公务行为,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切勿采取极端、不理智的行为抗拒执法,触碰法律底线。 辽沈晚报记者 王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