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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消息,2020年8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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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老干妈”员工行骗,2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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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干妈”员工行骗,2人被批捕

此前报道

2020年4月,腾讯公司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拖欠广告费为由请求查封、冻结该公司1624万余元财产。

6月30日,老干妈公司发布声明,称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已向贵阳警方报案。详情戳:

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便获取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通报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导侦查。

7月10日下午,腾讯公司在官微发布与老干妈的联合声明,称双方已厘清误解,握手言和。腾讯方面表示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及本案诉讼,并就合同诈骗行为已向贵阳公安报案。同时老干妈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相同的声明。详情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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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红星新闻、成都商报

编辑 | 林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