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某杀人,“养不教,父之过”!作为父亲,向受害人及家属道歉,向社会道歉,这是理所应当的!可身为司法工作人员的洪某父亲却连最起码的良知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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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莫非印证了“有什么样的熊家长就有什么样的熊孩子”这句话?

洪某父亲之所以不道歉,我猜测有以下几点原因:

1、怀着侥幸心理。出于对儿子的袒护,希望事情不要闹大,巴望舆论方面降温,这样对孩子有利!殊不知,现在信息时代,怎么可能冷处理呢!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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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为一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儿子的杀人事件,洪某的父亲肯定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近几天肯定也在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关系,分析案情,寻找漏洞,暗中操作,疏通“经络”!

3、哀莫大于心死!儿子杀人这是作为父亲的失败,这对洪某的父亲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一下子把他击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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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也许持有不干预,不介入,一切以法律为准,一切为了避嫌!

不论什么原因,既然作为家长失败,就应该承认自己的错误,出面道歉是人之常情,这最起码的德行不应该失啊!这是对受害人及家属的大不敬,也是对自己身份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