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7日讯 (通讯员 樊金如 记者 王国柱)兴化男子周某利用自己在医院工作的机会,私拍他人信息后再转卖他人,获利三万多元。记者获悉,周某近日被兴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2000元。

周某是兴化市某医院的驾驶员,有一次,开影楼的朋友问他能不能收集医院产妇信息,一开始,周某认为信息存储严密,不易获得,就拒绝了。过了几天,朋友再次电话表示有酬劳,周某决心试一试。借着医院后勤人员的身份,周某经常到医生办公室串门。趁医生不在时,他用手机拍下电脑上产妇的信息,传送给影楼。第一次成功后,周某认为“很难被发现”。尝到甜头后,他便不定期偷拍,每月获得影楼1000元至2500元不等的“劳务费”。从此,影楼就“搭”上了周某,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经统计,周某前后泄露信息3000余条,非法获利3万余元。

办案人员认为,新生儿信息被转卖,无疑给新生儿家庭的生活、人身、财产造成潜在威胁。最让人担心的是,新生儿信息一旦泄露,还可能会被其他犯罪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扬子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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